第四十八章 风雪夜归人,名动满天都(1 / 1)

天都城的夜,从未像今晚这般沸腾。

千金台的大门差点被疯狂的人潮挤爆。

「赢了!真的赢了!」

一个满脸麻子的赌徒把手中的银票挥舞得像面旗帜,嗓子都喊哑了,「一赔五十!老子压了十两!五百两啊!这辈子都不用愁了!」

就在一个时辰前,他还被同伴嘲笑是把银子往水里扔。现在,那些嘲笑他的人正瘫坐在地上,面如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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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堂的红木牌匾下,庄家的脸色比猪肝还难看,手里的摺扇早就不知被捏断了几根。

秦家放出的消息是「点到为止」,但在赌桌上,见了红就是输赢。秦无忌脸上的那道疤,不仅破了他的相,也破了无数赌徒的产,更狠狠抽了千金台一记耳光。

「季夜……不寿剑……」

庄家咬着牙,在帐本上重重划下一笔。

「这哪里是无名小卒,分明是条过江的恶龙。」

一个满脸横肉的屠夫,把一把带血的杀猪刀拍在桌上,另一只手挥舞着那张皱巴巴的银票。他昨天喝醉了,把全部家当压在了那个没人看好的「季夜」身上,本想着破罐子破摔,谁知一觉醒来,成了富家翁。

「赔!给老子赔!一赔五十!少一个子儿老子拆了你的赌坊!」

庄家脸上的肥肉都在抖,但眼神却亮得吓人。

他一边吩咐夥计兑钱,一边摇着摺扇,对身边的帐房低声道:

「传消息出去,下一局赌盘开了。」

「赌什麽?」

「赌这位季待诏,能不能活过这个冬天。」

……

一夜之间,季夜这个名字,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天都城的每一个角落。

「那一剑,你们是没看见!」

茶馆里,一个当时在秦府当差的杂役,正唾沫横飞地比划着名,周围围满了听客。

「那秦公子的剑,快得像光!咱们眼睛都还没眨呢,就到了季先生面门。」

「然后呢?然后呢?」

「然后?」杂役猛地一拍大腿,「季先生就这麽轻轻一抬手,那把破剑就像长了眼睛似的,叮的一声!秦公子的剑就被弹开了!紧接着……」

他压低了声音,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秦公子的脸上,就多了一道红线。血流得那叫一个惨啊,把白衣服都染红了!」

「嘶——」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这季待诏,到底是何方神圣?」

「听说是个游侠儿,手里那把剑还是捡来的破烂。」

「破烂?那叫神剑自晦!能伤了秦无忌的剑,能是破烂?」

流言如雪,越滚越大。

茶馆丶酒肆丶青楼丶深闺。

人们都在谈论那个青衫落拓的年轻人,谈论那把满是裂纹的凶剑,谈论他是如何在那位不可一世的秦家麒麟儿脸上,留下了一道永远洗不掉的耻辱。

一夜之间,那个总是穿着青衫丶提着残剑的年轻人,成了天都城里最神秘丶也最危险的传说。

……

长公主府,听雪楼。

外面的喧嚣,半点也传不进这里。

季夜坐在窗前,手里拿着一块粗布,正在擦剑。

不寿剑横在膝头。

经过昨夜一战,剑身上的裂纹似乎少了一些,青灰色的剑身隐隐透出一股妖异的暗红。

它饮了血。

虽然只是一滴,却是半步宗师高手的精血。

「好剑。」

季夜轻声赞道。

这把剑就像是一头饥饿的野兽,尝到了血腥味,便开始苏醒。

「剑是好剑,人更是好人。」

一道慵懒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萧红袖不知何时走了进来。她换了一身紫色的宫装,手里捧着一个暖炉,眉眼间带着几分倦意,却掩不住那股子从骨子里透出的风情。

季夜没有回头,依旧专注地擦着剑。

「殿下昨夜没睡好?」

「秦家那老太婆,连夜递了摺子进宫。」

萧红袖走到季夜对面坐下,随手拨弄着香炉里的残灰,「说是身体抱恙,要回祖籍休养。还说秦无忌年轻气盛,不懂规矩,已经罚他在家闭门思过,三年不得出府。」

「以退为进。」

季夜停下手中的动作,抬眼看向萧红袖。

「老太君这一招,高明。」

秦家吃了这麽大一个亏,若是当场发作,那是下乘。

如今老太君主动示弱,不仅保全了秦家的颜面,更是在皇帝面前卖了个惨。

秦家世代忠良,如今被长公主的一个门客欺负至此,皇帝为了平衡,势必会对长公主府有所敲打。

「高明是高明,但也说明他们急了。」

萧红袖冷笑一声,「秦无忌那张脸,可是秦家的门面。如今破了相,这『麒麟儿』的名头,怕是要打个折扣。」

她看着季夜,眼中闪过一丝异彩。

「你那一剑,不仅划破了他的脸,也划破了秦家的金身。」

「现在满朝文武都在看,看秦家这只老虎,是不是真的老了。」

「老虎老没老,看牙就知道。」

季夜将不寿剑重新缠好,背在身后,「秦家不会就这麽算了。」

「当然不会。」

萧红袖站起身,走到地图前,手指在北境的位置重重一点。

落雁口。

那是天都城的最后一道屏障。

一旦失守,蛮族铁骑只需三日,便可饮马护城河。

「北边的忽雷不仅是疯子,还是个天才。」

萧红袖给季夜倒了一杯茶,「他没有急着进攻天都,而是稳扎稳打,步步蚕食。现在,他的前锋已经逼近了『落雁口』。」

萧红袖的手指在那处险关上轻轻画了一个圈,指甲上鲜红的丹蔻像是一抹未乾的血迹。

「那里是天都城的咽喉。秦家的大军就驻扎在落雁口后方的『拒马关』,却迟迟不肯前移。他们在等。」

「等什麽?」季夜抿了一口茶,茶水微凉,却正好压住喉头的燥意。

「等蛮族把朝廷的底牌打光,等陛下求着他们秦家出兵。」萧红袖冷笑一声,眼底满是寒霜。

「养寇自重,这是秦家玩了一百年的把戏。只要蛮族不灭,秦家就是大梁的擎天玉柱;蛮族若是灭了,那就是鸟尽弓藏。」

「所以,他们需要一把新的刀,去替他们试一试蛮族这次的锋芒。」

季夜放下了茶杯。

「我就是那把刀?」

「你是。」萧红袖转过身,目光灼灼,「昨夜你伤了秦无忌,秦家不仅没报复,反而今早朝会上,大肆褒奖你的武勇。说你剑术通神,乃是国之栋梁,不该埋没在长公主府做一个小小的待诏。」

「他们推举你,去做『神机营』的统领。」

神机营。

大梁唯一的火器部队。

听起来威风凛凛,实则是只烫手的刺猬。

装备着笨重且容易炸膛的老式火炮,拿着射程还不如强弓的火铳。

在平原上遇到蛮族的狼骑兵,神机营就是一堆待宰的活靶子。

历任神机营统领,平均活不过三个月。

「捧杀。」

季夜笑了。

这秦牧之,倒是比他那个只会用剑的儿子更懂得杀人不见血。

把他捧成英雄,然后送去绞肉机。

赢了,是秦家举荐有功,且消耗了蛮族实力;死了,那就是季夜学艺不精,秦家正好出一口恶气,还能顺理成章地接管神机营的残馀编制。

「这官,我接了。」

季夜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襟。

「不仅要接,还要接得风风光光。」

……

翌日,太和殿。

金碧辉煌的大殿内,檀香袅袅,却掩盖不住那股子腐朽的气息。

皇帝坐在龙椅上,垂着眼帘,时不时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他的脸色蜡黄,那是常年服用丹药留下的丹毒。

文武百官分列两旁,个个眼观鼻,鼻观心。

「宣,季夜觐见——」

随着太监尖细的嗓音,季夜迈步走入大殿。

他依旧穿着那身青衫。

在一群紫袍玉带的权贵中,显得格格不入,却又如鹤立鸡群。

「草民季夜,参见陛下。」

季夜微微躬身,并未下跪。

「大胆!」一名御史刚要出列呵斥。

「免了。」皇帝摆了摆手,声音虚弱,「朕听闻,你一剑败了秦家麒麟儿?」

「运气。」季夜淡淡道。

「好一个运气。」

一直站在武将首位的秦牧之突然出列。他面容儒雅,看不出丝毫仇怨,反而一脸正气。

「陛下,季先生过谦了。那一剑惊才绝艳,微臣亲眼所见。如今北境战事吃紧,正是用人之际。微臣斗胆,举荐季先生为神机营统领,率部驰援落雁口,扬我国威!」

「臣附议。」

「臣附议。」

一时间,半个朝堂的官员齐齐出列。

这是一张早已编织好的网,等着季夜往里跳。

皇帝浑浊的目光在秦牧之和季夜之间扫过,最后落在了一言不发的萧红袖身上。

「皇姐,你的意思呢?」

萧红袖上前一步,红衣如血。

「既然秦大人如此看重本宫的人,那便让他去试试。不过……」

她话锋一转,目光如刀般刺向秦牧之。

「神机营乃是国之重器,若是粮草军械跟不上,秦大人这个兵部尚书,怕是难辞其咎。」

「殿下放心。」秦牧之微微一笑,那是老狐狸的从容,「兵部绝不会短了前线一粒米,一颗弹。」

「既如此。」

皇帝挥了挥手,像是赶走一只苍蝇。

「准奏。封季夜为神机营统领,即刻赴任。」

……

旨意下得很快。

快到季夜走出皇宫时,那块象徵着统领权力的虎符已经挂在了他的腰间。

「恭喜季统领。」

秦牧之不知何时走到了他身边,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压低声音道,「落雁口的风沙大,统领可要护好自己的脖子。别像我那不成器的儿子一样,脸上留了疤。」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季夜停下脚步,侧过头。

在【武道通神】的感知中,这个看似儒雅的中年人,体内气血如渊如海。

「秦大人。」

季夜伸手,帮秦牧之整理了一下有些歪斜的官帽。

「风沙确实大。」

「大到……可能会迷了眼,让人分不清谁是猎人,谁是猎物。」

说完,季夜大笑一声,扬长而去。

秦牧之站在原地,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森寒。

「不知死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