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这是要截胡(1 / 1)

坏事是视线受阻,看不清猎物;

好事是风声掩盖了脚步声,不容易被猎物发现。

陈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地里跋涉,每一步都踩得极轻,脚尖先着地,再慢慢把重心移过去,生怕发出声响。

幽灵跟在他身后,四条腿交替迈动。

等到距离差不多五百米的时候,陈锋在一块巨石后面停了下来,慢慢探出头,透过风雪看向前方。

隐约看到了那群马鹿。

它们正在一片背风的洼地里啃食树皮和灌木梢,四只鹿挤在一起。

那头公鹿体型巨大,脖子粗得像水桶,浑身肌肉隆起,站在那里像一座小山。

但非常警觉,吃两口就擡起头,

鼻子不停地嗅着空气中的味道。

两只母鹿在旁边低头啃食,

另一只体型较小的母鹿站在外围,不时地跺跺脚,像是在警戒。

陈锋目测了一下距离。

大约有四百米。

这个距离,56半自动能打,但风太大弹道会偏,

而且公鹿的位置不好,旁边有岩石挡着,打不中要害的话,

它一跑就追不上了。

必须再近点。

陈锋刚想动,突然,【山河墨卷】的画面里出现了一丝异样。

在马鹿群的右侧,大约三百米的地方,有一条极细,极淡,却带着致命杀机的线条,正在快速逼近。

那线条呈现出一种苍白色,如果不是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山河墨卷】显示。

【目标:猞猁(变异/雪原杀手)】

【状态:潜伏丶狩猎中】

【距离:马鹿群约两百米】

猞猁。

陈锋皱眉。

这只猞猁比他上次遇到的那只还要大,体型跟条成年狼差不多。

而且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四肢粗壮,爪子又大又厚,踩在地上几乎没有声音。

它正趴在一块岩石后面,身体压得极低,几乎贴着地面,金色的眼睛死死盯着那只站在外围的母鹿,

尾巴尖微微颤动,随时准备发起致命一击。

这是地里的幽灵,最狡猾,最耐心的杀手。

猞猁这东西比狼还难对付。

狼是群居动物,打起来有迹可循,

但猞猁是独行侠,神出鬼没,还擅长偷袭,一击不中就远遁千里,连老猎人都很难抓到。

「这是要截胡啊。」

更麻烦的是,这只猞猁显然是盯上了这群马鹿,想偷袭那只体弱的母鹿。

如果让它先动手,鹿群肯定炸窝,到时候四散奔逃,

别说打公鹿了,连根鹿毛都捞不着。

而且猞猁受了惊,钻进石缝里就找不到了,那身雪白的皮毛可就浪费了。

自己这趟就白来了。

陈锋心里快速盘算着。

必须抢在猞猁前面动手。

但公鹿的位置不好,贸然开枪大概率打不中要害,反而会惊跑鹿群。

怎么办?

就在陈锋思考怎么办的时候,猞猁似乎察觉到了什么,耳朵猛地竖了起来,金色的眼睛朝陈锋的方向扫了一眼。

但它什么都没看到。

陈锋藏在巨石的阴影里。

猞猁犹豫了两秒,又转过头,继续盯着那只母鹿。

身体弓了起来,后腿肌肉绷紧,随时准备发起冲锋。

不能再等了。

陈锋的手指搭在扳机上,缓缓扣下。

 陈锋并没有瞄准那头最大的公鹿,而是瞄准了那只准备偷袭的白猞猁,

这东西皮毛太珍贵了,要是能打下来,比鹿肉还值钱。

而且打了它,鹿群受惊,肯定会往山口跑,那里有黑风埋伏。

子弹打出的瞬间,那只猞猁正腾空而起,四爪离地,身体在空中舒展开来。

子弹精准地击中了它的脖颈,从左侧贯穿到右侧,带出一蓬血雾。

猞猁的身子猛地一震,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拍了一下,从半空中跌落,

在地上翻滚了几圈,四爪蹬了几下,就不动了。

一枪毙命。

陈锋没有急着去捡猞猁,因为枪声一响,鹿群瞬间炸了窝。

那头公鹿发出一声惊恐的嘶鸣,带着母鹿群,疯了一样向着山口方向狂奔。

三只母鹿跟在它身后,跑得比兔子还快,眨眼就冲出了几十米。

它们跑的方向,正是北边的山口。

那里有黑风和白龙。

山口处,黑风和白龙早就等得不耐烦了。

听到枪声,两条大狗猛地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挡在鹿群的必经之路上。

黑风站在路中间,呲着牙,发出狂吠。

白龙在旁边策应,时而往前冲两步,时而往后退几步,做出要扑上去的样子。

公鹿被突如其来的狗叫声吓了一跳,前蹄一滑,在地上打了个趔趄。

但它很快就稳住了身形,低下头,露出光秃秃的头顶,摆出攻击的架势,想要从两条狗中间冲过去。

黑风不退反进,往前冲了两步,又猛地跳开,避开公鹿的冲撞。白龙从侧面扑上去,在公鹿的后腿上咬了一口。

虽然没咬破,但疼得公鹿一哆嗦,速度慢了下来。

两条狗配合默契,一个在前面虚张声势,一个在后面骚扰偷袭,硬生生把公鹿的冲锋给打断了。

公鹿被前后夹击,慌了神。

它不再往前冲,而是一个急转弯,一头扎进了旁边的一片深窝子里。

那里窝足有一米五深,不知是哪个猎人踩好点的陷阱。

公鹿庞大的身体陷进雪里,四蹄乱蹬却拔不出来,速度瞬间降到了冰点。

「机会!」

陈锋提着枪,带着幽灵冲了下去。

在距离差不多六十米左右的时候,陈锋举枪,枪托抵肩,眼睛透过瞄准镜,锁定了公鹿的颈椎。

砰!

第二枪!

子弹精准地击中了公鹿的后颈。

从第七节颈椎穿入,从喉咙穿出。

那头还在挣扎的巨兽,身子猛地一僵,四蹄停止蹬踏,轰然倒下。

剩下的三只母鹿早就吓破了胆,四散奔逃,眨眼就消失在密林深处。

陈锋没有追,

打一头大的就够了。

贪多嚼不烂。

弄不回去也是白搭。

陈锋先去看那只白猞猁。

他蹲下身,伸手把猞猁翻过来,仔细检查了一遍。

子弹从脖颈左侧射入,右侧穿出,伤口不大,皮毛保存得很完整。

这皮毛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油光水滑的。

摸上去像丝绸一样顺滑。

尾巴又粗又长,尖端是黑色的,蓬松得像一把刷子。

陈锋乐得合不拢嘴。

猞猁皮。

而且是纯白色的猞猁皮,

猞猁皮号称「软黄金」,一张上等的猞猁皮,能换一辆自行车,还能再搭一块手表。

纯白色的更是稀世珍品,可遇不可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