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会儿,花铃儿才缓过来,晃了几下小脑袋,把不好的想法甩掉。
“你说小凤现在怎么样了?”她转移了话题,说到留在族地里的怒睛凤鸡。
“师兄可以照顾好它。”姜洋微笑地回道,脑子里也浮现那只呆鸡的身影。
自从嗻咕哨也觉醒了冥凤血脉之后,怒睛凤鸡对他亲近了不少,有时候也很听话。
不这样,姜洋不放心把它留在族地,没人看着它,族地不被闹得天翻地覆才怪。
闲聊了一会儿,姜洋便让花铃儿进入帐篷休息。
两人需要轮流守夜,彼此都可以休息一下恢复精力。
休息不一定深入睡眠,假寐也可以,一旦有意外突发,休息的那个就够快速地清醒过来应对。
这便是江湖经验!
次日,两人继续上路。
而姜洋则把昨天缉获的骆驼放走,让花铃儿疑惑不已。
“我们就两个人,并不需要那么多骆驼,把它们放走,它们可以找到生存的绿洲活下去,或许还可以帮助迷失在荒漠里的人。”姜洋把骆驼放走,淡笑着看它们渐渐远去。
没耽搁多久,两人收拾完行装就启程离开了。
沙漠茫茫无际无边,一般人很容易迷失方向,因此常人进入沙漠,都寻找一些常年在沙漠里生存的人,也就是沙漠向导。
沙漠向导常年在沙漠中生存,自然有自己的生存之道,因此他们都拥有可以在沙漠里大几率生存的经验。
没错,只是大几率而已,谁都无法保证一定可以在这样的大自然环境里安然无恙。
就算是姜洋也一样,除非他拥有移山填海之能。
不过,他这次没有找向导。
一:因为他手上有前往睛爵古城的路线地图。
二:向导是什么东西?能吃吗?
姜洋在风水上拥有那么高的造诣,辨别方位会比向导差吗?否则不是白学了《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了吗?
所以,他需要向导吗?
在荒漠里,时间过得犹如度日如年,每时每刻面对的都是一成不变的黄沙。
在纯白的雪原里,有人会得雪盲症,让眼睛看到的色彩都变成了白茫茫。
而在黄色茫茫的沙漠里,姜洋和花铃儿两人现在也感觉快患了沙盲证,辩色能力都快要出现障碍啦!
他们两人可是筑基境练气士啊!
这也怪不得,他们就是仗着这个,连续沙行几个小时。
若是其他人,怕是连续沙行两个小时就要休息一阵子才能继续。
时间过得很快,两天就过去啦,他们走过西陵国遗址、高勒国遗址、翡翠国遗址、姑墨国遗址……
期间,他们遇到了两次袭击,也碰到过沙俄过境而来的盗墓贼。
沙俄盗墓贼自然被姜洋毫不犹豫地消灭,否则放过干嘛,继续让他们在西域肆虐,偷盗文物?
两次袭击,一次是不计其数的行军蚁,一次是剧毒无比的摩羯蝎。
这两种毒物对付普通人,绝对是蝗虫过境,寸草不生。
可是在姜洋拿出雮尘神珠,运功催动之后,不论是行军蚁,还是摩羯蝎,都纷纷急退。
这便是异宝雮尘神珠的威能!
就算是低至蝼蚁一般的灵智,都能够感知出雮尘神珠蕴藏的威胁,而知危而退!
比他现在体内的冥凤之血还厉害,让他不用放血而保留了元气。
在经过姑墨国遗址的时候,找到一口水井给骆驼喂水,当然也发现了藏在水井下面的姑墨王子之墓。
不过他并没有进去,这姑墨王子的墓冢里并没有什么高昂价值的东西,当然这只是对姜洋而言。
虽然没有姜洋想要的东西,可他却恶趣味地留了点东西在墓门边上。
“后生仔,活着不好吗,盗啥子墓?赶紧回家去,你妈妈喊你了!”
用的还是小篆书写,并且做旧了一点。
相信后来者看到之时,表情一定非常精彩!不过这是骗不了行内人和聪明人,骗骗一些盗墓行的新人还是可以的。
沙行了那么多天,即便物资充足,姜洋和花铃儿两人都感觉到一阵疲惫。
幸好他们没有遇到特大的暴风沙,否者情况就难说了。
因为眼下也快要到达目的地,这才让他们的心情好一些。
姜洋突然想起一首歌,快速取出一壶酒喝了一口,便爽快地有感而唱:
我要穿越这片沙漠,找寻真的自我;
身边只有一匹骆驼陪我;
这片风儿吹过,那片云儿飘过;突然之间,出现爱的小河;
我跨上沙漠之舟,背上烟斗和沙漏,手里还握着一壶烈酒,漫长古道悠悠,说不尽喜怒哀愁,只有那骆驼奔忙依旧。
什么鬼魅传说,什么魑魅魍魉妖魔,只有那鹭鹰在幽幽的高歌;
漫天黄沙掠过,走遍每个角落,行走在无尽的苍茫星河;
白天黑夜交错,如此妖娆婀娜,蹉跎着岁月又蹉跎了自我;
前方迷途太多,坚持才能洒脱,走出黑暗就能逍遥又快活。
我寻找沙漠绿洲,出现海市蜃楼,我仿佛看到她在那里等候;
……
花铃儿从来没有见过姜洋如此的,那样洒脱。
唱出的也是好听的歌声,非常应景。
姜洋高歌一曲《沙漠骆驼》之后,发觉花铃儿灼灼的眼神,笑脸回应一下。
“师哥,你什么时候学会唱这么好听的歌?”花铃儿眨着大眼睛问道。
“好听吗?”姜洋没有回答花铃儿的问题,反问道。
“好听!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歌唱,比鸿二爷唱的戏好听多。”花铃儿点头回道,还把二乐鸿拉过来鞭打了一下。
“那我再唱一次!我要穿越这片沙漠……”听到花铃儿的夸赞,姜洋高兴不已,然后接着再唱一次。
只可惜没有后世的那些乐器配合,否则更加应景。
经此一闹,两人的疲惫之意都少了很多。
过了姑墨国遗址的第二天,姜洋和花铃儿终于看到了精绝古城的屏障“磁山”,也就是轧葛拉玛山。
“到了!”遥看着那如断龙一般的轧葛拉玛山,姜洋微笑地说道。
花铃儿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感觉疲惫一下子扫空而去,闪着大眼睛看着远处的轧葛拉玛山。
那里正是他们轧葛拉玛一族称名之祖地,并不是发源地,发源地是在更远的西边,具体的详情并没有保留,仅有祖上的只言片语;想来是因为时间太长远,又或者在魔国的战乱时期失传啦!
两人补充了点水分,再继续前行。
轧葛拉玛山看似很近,实际上还隔着几十公里远,沙中骆驼行也要几个小时才到达。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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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沙漠之行免费阅读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