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寿喜烧门店,摸了摸鼓鼓的肚子,沈浩眼睛微眯,无比惬意。
“去西湖逛逛好了,难得过来一趟。”
平时沈浩很少往这边来,毕竟他住在余杭,离这边还是蛮远的。
下午的西湖,游客少了不少,毕竟此时天气正热,很容易中暑。
沈浩也特意挑一些林荫小道走,路上随手买了瓶水解渴,背着手活似老大爷。
“沈浩?”
正溜达的功夫,沈浩突然听到有人叫他,忍不住一愣。
转过身,看到对面俩妹子,也非常意外。
“这么巧,你们这是来逛街?”
叫住沈浩的,是他的两个初中女同学,她们也都在杭州工作,大家平时也会在群里聊天分享一下近况。
通常一个月的话,大家会小聚一下。
不过之前,沈浩一直没什么存在感,谁让他兜里没钱,底气不足呢。
俩妹子一个叫商琳,另一个叫于渺。
长相嘛……
八分水准,够得上美女这称呼。
别小瞧这种评价,人家俩都不缺追求者。
谁让我大华夏,三千万光棍嗷嗷待哺呢!
商琳性子有些大大咧咧,轻轻给了沈浩一拳:“平时约你总说忙,今天大作家怎么这么有闲心?”
沈浩翻个白眼,这帮家伙经常调侃他,他算个毛线的大作家,就一扑街写手。
“人又不是机器,再说了,单身这么久了,还不让我出来碰碰运气,万一哪个妹子眼睛瞎了,正好看上我了呢。”
沈浩耸耸肩,他有时候也很惊奇,自己女人缘还挺好的。
不是说男女朋友那种,可能和他性格有关系,从小到大,身边总有几个玩的不错的女生。
这俩妞也是,以前初中的时候平平无奇。
步入社会以后,学会化妆后,立刻女大十八变。
“可拉倒吧,那我以前追你,你咋不考虑呢!”
商琳没好气的锤了他一拳,眼神格外幽怨。
沈浩无语,你丫倒是明说啊,我特么知道早把你睡了。
想想都是泪。
商琳也有男朋友了。
据说是杭州本地人,家里好几套房子,跟她一个公司的同事。
所以说,爱情这东西,还是要考虑实际的。
或许曾经商琳对自己有好感,但这种好感太脆弱了,根本经不起太多的考验。
沈浩心里明镜似的,所以才会不瞎扯淡。
都是同学,要是分了,那可就太尴尬了。
三人逛着西湖,沈浩都在杭州发展半年了,商琳和于渺更是来杭州两三年了,对西湖周边不要太熟悉。
一路上看风景是其次,主要聊聊各自这段时间身边的趣事。
趁着沈浩去买水的功夫,商琳轻轻用胳膊碰了一下身旁的好闺蜜。
“喵喵,这家伙就跟变了人似的,你不觉得他变得自信了吗?”
“好像是有点。”
于渺有些惊讶,面色古怪的打量商琳:“你都有男朋友了,能不能遵守一下妇道,那么关注沈浩干嘛?”
商琳翻个白眼,看着沈浩买东西的背影,“别打岔,我说真的,他现在倒是有点初中时候的自信样子,可惜我有男朋友了,你不考虑一下他?”
“我?”
于渺笑着摇摇头:“我还是算了,工作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谈恋爱。”
“说什么呢?”
沈浩走过来,递过来两瓶冰水。
商琳嗔怪的瞪了他一眼:“我今天不能喝冰的。”
沈浩笑了笑,变戏法似的递过来一瓶常温的。
商琳眼神复杂的接过来,什么也没说。
这家伙长得小帅,身高更是有188,初中时候不要太风光。
每当有篮球赛,整个班的女生,都是他的迷妹。
沈浩喝着冰水,正琢磨怎么甩掉这俩跟屁虫。
毕竟自己时间可宝贵的很,哪能这么浪费,赶紧回去肝小说才是正道。
“咳咳,那个,你们下午没其他事了?”
沈浩琢磨一下,试探性的开口。
商琳对沈浩太了解了,笑眯眯的看着他:“怎么,你有约?”
“有点工作没完成,下次请你们吃饭。”
沈浩打着哈哈,准备开溜。
“别想跑,我还不了解你,不到最后一刻,绝不干活的主!”
商琳抓着他胳膊,一副打死不放他走的架势。
沈浩无奈,垂头丧气道:“行吧,老子真是欠你的,你好歹也是有男朋友的人,别老拉拉扯扯的,我可没绿你男朋友的想法。”
“滚蛋!”
商琳气的连掐了他几下,谁让这丫嘴太损了。
“我们还没到那一步呢,你别那么龌龊好吧?”
沈浩随意的摆摆手,就算睡一起了,也不关他屁事。
反倒是一旁的于渺,有些羡慕的看着打闹的两人。
毕竟沈浩不只是商琳一个人的青春啊!
……
于是,沈浩被抓了壮丁,陪着她们俩到处闲逛。
这俩姐姐更是一点累的意思都没有,手里就各自拎着一个购物袋,看样子非得逛到商场关门不可。
我擦,这特么可不行,她俩可能没事,但自己肯定废了。
就算现在,沈浩都有点感觉脚不是自己的了。
“两位女侠,这都六点多了,我请你们吃晚饭,先休息下,等会再逛。”
沈浩果断开口叫停,要不然这俩姐姐没个完。
“这才几点,还早着呢。”
商琳看了眼时间,不以为意的说道。
于渺拉了一下商琳,小声道:“先吃饭吧,你不累,人家可陪你逛了几个小时呢。”
商琳一想也是,沈浩又不是自己男朋友,能陪自己逛商场是情分,不能太不识抬举。
“那这样,我请客,正好把我男朋友叫上。”
商琳说完以后,特意看了一眼沈浩,也不知道在期待些什么。
“好啊,正好我也想见识一下,到底是哪位高僧能把你降服。”
沈浩爽朗的笑声,让商琳心里那叫一个郁闷。
要不怎么说,得不到的总是在骚动。
要是沈浩表现出有些介意和吃醋,恐怕她心里会美的冒泡。
可沈浩压根没有半点反应。
这就有点过分了!
沈浩还真没有过什么歪心思,有系统在,他以后可是未来的神豪。
漂亮的妹子,还不有的是。
吃醋?
别逗了。
……
三人来到一家附近的肯德基,找个了位置坐下,商琳去买了三份圣代,还特意给沈浩点的蓝莓口味的。
沈浩粗心大意的,压根没在意这些细节,还以为商琳也爱吃蓝莓味的。
事实上,商琳更喜欢吃草莓味的。
等了半个小时的样子,一辆黑色的宝马530,停在肯德基的门口。
商琳挥了挥手,从车上下来一个年纪二十出头的年轻男人。
看穿着倒是蛮不错的,具体什么牌子,沈浩也认不出来。
说到底,他就一个网文写手而已,哪那么多见识。
“琳琳,这位是?”
男人下意识的搂着商琳,有些警惕的盯着沈浩看。
“瞧你这出息,这是我初中同学,沈浩,大作家!”
商琳翻个白眼,自己男朋友家境虽然好,但颜值确实比沈浩差了一个档次。
如果把男人颜值分等级,路人,小帅(系草),大帅哥(校草),帅的掉渣(男神),帅到开挂(潘安)。
毫无意问,沈浩就是属于小帅那档。
想当年,读大学的时候,也有不少妹子跟他表白。
那时候,他也算是个风云人物。
如果再考虑到他188的身高,更是一个加分项。
起码眼前商琳的这个才一米七五左右的路人颜值男友,和沈浩在一起,除了衣着好一点,各方面都差远了。
“你好,我叫周成,商琳男朋友。”
周成伸出手,还不忘点明自己身份,有些警惕的看着沈浩。
谁让你丫长得那么帅,他总觉得商琳看沈浩的目光,似乎有些不对劲。
沈浩有些无语,大哥你别那种眼神看我,我真没绿过你。
“沈浩。”
沈浩耸耸肩,这年头,人帅小弟受累。
以他的颜值,精心打扮一下,女朋友还是不缺的。
但这年头,谈女朋友成本太高了。
她们随便一个包包,都顶得上沈浩一个月的工资。
以沈浩目前的收入,还是趁早断了这念头的好。
一次一结账的多方便,没有感情,提裤子就走,服务态度还周到。
尤其是沈浩长得帅,个子高大还持久,有几个聊得来的,经常主动约他吃饭,这上哪说理去。
咳咳,说多了。
或许是周成有意炫耀,又或者是真的想带他们去一家口味不错的餐厅。
愣是从市中心西湖跑到滨江,在龙湖天街六楼,找了家日式烧肉店。
装修风格还蛮日式的,屋顶挂了一排排的日式灯笼,还蛮有意思的。
“难得大家有空聚一下,今天我请,你们两位千万别客气。”
周成笑着把菜单递过来,一副老子有钱随便宰的架势。
“放心,肯定不客气。”
沈浩客气个屁,既然有人主动当冤大头,不给人家面子怎么行。
还真别说,四个人在烧肉店想吃饱,少说也要千八百块。
尤其是有沈浩在,那真是没客气,专挑贵的招牌菜点。
周成嘴角一抽,妈蛋这货有毒吧,这一会点的东西,已经超过一千块了!
虽说自己家里有几套房子,但那又不能卖,顶多收的租金给他使用。
一个月下来,他的花销也不少。
尤其是为了商琳这么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每个月的开销都不是小数目。
这才半年,都有十几万了。
一顿饭花了一千多,对他来说还真挺肉疼的。
“没事,我这人能吃,一会咱俩aa就好。”
沈浩真不在乎这点小钱,看着周成一脸肉疼,还得装大方的可怜样,险些没笑出来。
突然有人踢了自己一下,沈浩看到商琳对他使眼色,这才耸耸肩,不再逗周成。
老同学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归宿,自己和他无冤无仇的,也懒得多搭理。
赶紧吃完,回家继续写小说赚钱才是真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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