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第章 又帅有大方(1 / 1)

一大早,沈浩起来的时候,还有些迷迷糊糊的,用冷水洗了把脸,顿时精神不少。

于渺已经把早餐做好了,三明治和热牛奶,两人吃着东西,但谁也没说话。

沈浩看得出来,于渺心情不是很好,颇有种心急如焚的感觉。

等吃完早餐,盘子什么的,沈浩没让于渺收拾,等他回来再弄就行。

于渺穿好衣服,拉着行李箱,就和沈浩来到车库。

坐在车里,于渺时不时的看着手机,整个人缩在副驾上,看上去格外柔弱,看的沈浩都心疼了。

“你也别太心急,这张卡你收着,里面有30万的额度,要是还不够,你到时候再跟我说。”

沈浩从外套内侧的口袋里,取出那张建行的大山白,不由分说的塞进于渺有些冰凉的小手里。

于渺本想拒绝来着,可家里边的情况,她还不怎么清楚。

有了沈浩这张信用卡,也算是有备无患。

“谢谢。”

于渺认真的看着沈浩,“要是真的需要动这张卡,欠的钱我一定会还你的。”

“说什么呢,我和你之间的关系,还用说什么还不还的?”

沈浩敲了敲于渺的脑袋,又忍不住像撸猫一样,摸了摸于渺的乌黑秀发,柔顺的几乎可以去给飘柔代言了。

于渺也没阻止沈浩的动作,毕竟这次她回老家,可是请了一个月的假。

想到一个月见不到沈浩,她心里也有些空落落的。

早上的车流很稀少,玛莎拉蒂飞速的驶向机场。

到了机场后,沈浩没听于渺的,停在机场外面。

而是把车子停进机场里,然后左手拉着箱子,右手牵着于渺的手,直奔行李托运处。

连亲都亲过了,拉拉手什么的,于渺也没反对。

本身她就对沈浩有很大的好感,刚才沈浩又拿出信用卡,更是给她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仿佛只要有沈浩在,她什么都不用怕。

沈浩陪着于渺把行李托运,把机票打印出来,就差过安检了。

于渺身上只背着一个橘黄色的lv包包,还是上次沈浩他们逛街,他亲自给于渺选的,被于渺宝贝的不行。

明明安检通道就在不远处,可两人都很有默契的尽量把过安检的时间拖延到最后一秒。

“乘坐mf8037飞往太平机场的旅客,请尽快前往登机口排队检票……”

一直到机场的广播声音响起,这才打断了这对迟迟舍不得分离的一对情侣。

用情侣这个词形容沈浩和于渺,倒是蛮恰当的。

起码在沈浩心里,不管是商琳,还是于渺,都是他已经预定的女人。

沈浩抱着于渺瘦弱的身子,能感觉到发丝在他脖颈间调皮的游走。

自从上次偷亲后,这还是于渺第一次大大方方的表示对自己的感情。

让沈浩意外之余,不由有些惊喜。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这次于渺回老家,未尝不是件好事。

一来,于渺能回去看看外婆,省着她整天忧心忡忡的,也无心工作。

再一个,两人分开了,才会给彼此想念对方的机会。

就于渺的性子,要是她自己不想开,沈浩肯定没辙。

沈浩以极大的毅力,在于渺的额头上轻轻亲了下,然后把怀里的于渺松开,“马上要检票了,等你什么时候想回来,给我打电话,我过来接你。”

“嗯,我知道了,那你有空,也要记得跟我视频。”

于渺眼睛红红的,心里的那种失落感,之前的二十几年从没有过。

可哪怕再不舍,机场的广播,已经不断催促。

“好,你放心,我有时间就跟你视频。”

沈浩说完,就站在安检通道不远处,看着于渺经过安检后,一步三回头的跟他挥手道别。

等于渺的身影彻底消失在视线中,沈浩才转身离开。

路过卫生间,镜子里的他,眼眶有点微红。

对于渺,他可是真走了心的。

要是那些走肾的女人,他才懒得浪费自己感情。

沈浩没有立刻离开,一直到一架飞机在8:20起飞,这才打开微信,给于渺发了条消息。

“一路顺风,到了跟我说一声。”

发完消息,沈浩回到停车场,开车回家。

到乐家里,商琳也醒了,正吃着早餐。

看到沈浩的眼睛还有些泛红,商琳不由心里一酸,“喵喵走了?”

“嗯,我一会送你上班。”

沈浩倒了杯水,坐在椅子上,情绪有些低落。

于渺这次回老家,少说要一个月。

要是外婆病情严重,于渺很可能直接待到过年,也说不准。

想想以后,家里就自己和商琳,沈浩就一阵头大。

商琳在厨艺这方面,简直把黑暗料理天赋点满。

这以后的日子,还有个过?

“喂喂喂,你这眼神看我干嘛?”

商琳也注意到沈浩的眼神有些怪怪的,放下手里的杯子,粉红的香舌舔了舔嘴角的牛奶,让某人忍不住有些想歪了。

“没什么,我在犯愁以后晚上怎么办。”

沈浩耸耸肩:“咱俩都不怎么会做菜,未来一个月家里可以熄火了。”

“你别小瞧人,今天我回来给你露一手,保证不比喵喵差!”

商琳看到沈浩那副对自己厨艺非常不信任的样子,她顿时就气不打一处来,自己厨艺有那么差嘛?

她以前自己心血来潮给周成做过一次饭,可把周成感动坏了,眼泪汪汪的,一个劲的说好吃。

还让她下次千万别做了,说什么舍不得她白嫩的皮肤被摧残。

沈浩无语的白了她一眼,“你自己啥水平,心里没点数吗?”

“哼,不跟你说了,我今天还有很多事忙呢,我自己打车上班好了。”

商琳到底还是心疼沈浩的,拿起身旁的粉色的包包,“你起这么早,白天还要工作呢,我先走了,晚上见。”

“别打车了,家里又不是没车。”

沈浩直接把车钥匙递给商琳,“反正车子有保险,你路上慢点开就行,倒车要是不行,就随便找个男的帮你倒。”

“额……”

商琳虽然很想反驳自己倒车技术并不差,但想想八九十万的玛莎拉蒂,要是被撞一下,她得心疼死。

“别了,我怕把你的车子撞坏。”

“那还不简单,到时候你就把自己赔给我好了。”

沈浩开了句玩笑,然后把钥匙塞到商琳手里,“好了,你路上慢点开,我回去补觉了。”

“我……”

商琳看了看已经走进卧室的沈浩,再看看手里的车钥匙,不由有些纠结。

去公司的路上,商琳开的慢慢悠悠的,车速还不到50。

弄得后面不少车主气的脑袋疼,一个劲的按着喇叭。

甚至有几个脾气爆的,直接超车过去,当看到开车的是个大美女,顿时间气全消了。

美女开车慢点,那不是应该的嘛。

商琳公司不远处,就有个露天停车场,平时有车的同事,都会把车停在这边。

附近的写字楼不少,停车位还是很抢手的。

商琳开着玛莎拉蒂在停车场里转悠,好半天才找到一个车位,左倒右倒,就是倒不进去。

刚巧,公司新来的一个男同事,也开了车上班,没想到会在停车场碰到公司有名的大美女商琳。

他第一天上班,就注意到商琳了,对商琳的颜值和身材,那是相当眼馋。

看到商琳这么费劲的倒车入库,男同事当仁不让的主动请缨。

商琳压根不认识这个男同事,但既然人家主动帮忙,她也感谢了一下对方。

看到男同事三下五除二的把车子倒了进去,商琳不由有些汗颜自己的倒车水平。

“商琳,你这车子得快一百万了吧?”

男同事帮忙倒了车子,自然屁颠屁颠的跟着商琳往公司走。

“没有,好像八十多万?”

商琳也不太清楚,她对车子兴趣不大。

要不然,当初周成也不会开一个宝马五系,就把她追到手。

“八十多万也不便宜了啊,真没想到你还是个白富美!”

男同事一脸讨好,甚至心里忍不住有些歪歪,这要是把商琳这种白富美泡到手,那他岂不成人生赢家了?

“白富美?”

商琳笑着摇摇头:“我可不是,我就一个普通女孩而已,车子是我男朋友的,对了,刚才谢谢你帮我倒车了,我请你喝杯奶茶吧?”

“啥?”

男同事瞬间如遭雷击,不敢置信的看着商琳,“你有男朋友了?”

靠,要是他知道商琳有男朋友了,他犯贱啊,还主动帮忙倒车。

“对啊,公司的人都知道,我还以为你也知道呢。”

商琳多聪明,顿时看出男同事对她的图谋不轨。

不过,这种事,她早都经历多了,也不怎么在意。

“没什么,就是挺意外的,你男朋友很帅吗?”

男同事还有些不甘心,毕竟他颜值也不错,在公司女同事圈子里,还是蛮有市场的。

“喏,给你看下我们的合照。”

商琳毫不客气的打开手机锁屏壁纸,一张商琳搂着沈浩脖子亲亲的照片,不要太甜。

“好吧,你男朋友挺帅的。”

男同事虽然很羡慕,但也服气了,毕竟看照片就知道,商琳男朋友比他帅了不少。

更何况,人家男朋友舍得把几十万的车子给商琳开,有几个男人能做到?

“对了,你男朋友就不怕你把他的车子撞坏?”

男同事有些好奇,甚至有些不理解。

反正他那台奥迪a5,要是女朋友想开,非把她头打歪不可。

商琳一脸幸福的说道,“反正我男朋友告诉我随便开,就算撞坏了,也有保险。”

“啧……怪不得人家能泡到女神。”

男同事彻底死心了。

又帅有大方,这种男人,哪个女人不想要?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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