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9章 秦珩409(赢了)(1 / 1)

骞王意外。

棺材里还真有把剑。

这小子,时隔这么多年居然还记得清清楚楚,果然是珩王本王。

他道:“等着,本王下墓帮你拿。”

他身形一晃,就要钻入沙土。

秦珩伸手去抓他手臂,却抓了个空。

他冲他的背影喊道:“四哥,你小心!”

骞王灵体已入河沙。

听到这句话,他身形一顿,卡在了河沙里。

他心中腹诽,臭小子,这种时候煽什么情?

碍手碍脚的!

可是穿入层层河沙,穿入墓门,穿过长长的墓道,进了主墓室,立在珩王的棺材前时,骞王的眼眶却微微泛了潮。

他抬手虚虚抹一把脸。

自古最是无情帝王家。

生前他和珩王感情好,但也互相提防,和其他兄弟更是面和心不和,互相算计,因为每个兄弟都有可能会成为刺向自己心口的那把利剑。

一两千年后,他和珩王却成了最好的兄弟。

穿入棺中,骞王小心翼翼地从珩王的指骨取出那把剑,生怕把珩王的指骨给掰断了。

古人最讲究留个全尸,他也不例外。

那把剑,珩王指骨握得十分紧。

他要一点点地掰。

费了好些精气。

其实可以用鬼力,但是他不想,鬼力粗暴,他不想九弟的尸骸有一点点损伤。

费了些时间,他才从珩王的指骨中完好地取下那把宝剑。

握着剑出来,他望着手中长长的古剑自嘲地笑了笑,这就是当代人口中的舔狗吧?

他的妻子萧妍,再世投胎,成了秦珩的女朋友。

可他却帮他取剑。

这不是舔狗,是什么?

使了灵力,带着剑回到地面,骞王将那把长剑朝秦珩面前一递,道:“给。”

那剑长约一米出头。

剑鞘漆黑,上刻有如意云纹和麒麟纹等。

专业原因,言妍对古代兵器有所了解,知道那是古代黑色的青铜器,又称“黑漆古”,是铜锡铅合金,一般新铸时呈金黄色,埋藏后因腐蚀形成致密黑色锈层。

这剑鞘呈黑色,不知是因埋藏后腐蚀变黑,还是本就发黑?

若是后者,青铜器的铸造技术又得改写了。

那长剑虽套着剑鞘,仍能让人感受到一股凛冽寒气扑面而来。

秦珩看到那把剑,顿时仿若见了最重要的老朋友,眼神明显亮了,情绪有些激动。

他伸手就要去接剑。

言妍急忙握住他的手臂,拦住他,道:“慢着。”

秦珩手伸到一半,停下。

言妍说:“那剑一直放在古墓中,和尸骸为伴,细菌肯定很多。尸菌、古细菌弄不好会致命,你还是小心点好。”

骞王暗道,还是女人心细。

他平素不惧这些东西,所以老是忘。

退后几步,他将那把剑从剑鞘中拔出。

那剑发出嗡地一声脆响。

言妍知道那是剑鸣。

不是所有的剑都会有剑鸣,只有绝世宝剑才会有。

利剑一出,秦珩和言妍顿觉眼前白光一闪!

那剑通体雪亮,剑气如虹,寒光凛凛,剑身竟无一丝锈迹。

秦珩漆黑瞳眸亮得出奇。

他盯住那把剑,要使着力气控制着垂在身侧的手指才行。

因为这双手会情不自禁去握剑。

言妍道:“这剑含硫量应该很高,因为硫化铜这种成分能防锈。剑又插在剑鞘里,密闭藏在棺中,避免接触氧气,所以它周身雪亮,这么多年仍没被氧化。”

骞王凤眸中溢出一丝赞赏的神色。

他的女孩无论哪一世都很优秀。

骞王啪地一下将剑插入剑鞘!

秦珩眼中的亮光瞬间消失。

骞王捕捉到了他细微的眼神变化,心道,老九生前嗜剑如命,爱出征,爱打仗,爱天下黎民百姓,爱江山,也爱美人,但他心胸太大,心怀天下,一颗心装得太多,所以才给了他可乘之机。

他对秦珩道:“你带言妍先回酒店,这剑本王要处理一下。等处理干净了,再送予你。你们脆弱的人类,怕这菌那菌。”

秦珩不理他的揶揄,朝他一拱手,“谢四哥!有劳四哥了!”

骞王瞥他一眼。

性情还真是变了。

若是从前的秦珩,定当会对他反唇相讥。

他目送秦珩和言妍上车。

他却没走。

他看向遥远的大树后,朗声道:“你这小孩,大半夜的不睡觉,成日跟踪我,不怕我杀了你?”

远远的大树后露出一张年轻朝气的脸。

那女孩冲骞王咧嘴一笑,笑声清脆。

是萧若颜。

她抬腿朝他跑过来。

今天她没戴棒球帽,高马尾跑起来一甩一甩的。

骞王想起了他生前常骑的那匹马的马尾。

那是一匹乌黑色的宝马,通体漆黑,四脚却雪白,尾巴也是黑色的,和这女孩的马尾辫有异曲同工之处。

跑到他面前,萧若颜立定,微微歪着头说:“四哥,你好厉害!你竟然真的会土遁,会穿沙入土!第一次看到你,我以为我眼花了,这次我是真真切切地看到的,眼睛绝对没花!上一个会土遁的,是《封神榜》里的土行僧,但那土行僧长得太丑,你又英俊又高大,还身手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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