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自己的沙场(1 / 1)

原始野人的语言很匮乏,生活在一条江边的部落,因为经常打交道,所以能够语言沟通。最主要是因为每年都要举行抢亲大会,就是附近三天路程范围内部落的成年男女,都会在秋末的一天汇聚一处,一方面可以交换部落多余物资,另一方面就是借此机会,让本部落女人跟其他部落的男人交流,从语言到肉体,充分交流之后回到本部落,往往就有很多女人怀上孩子,这就是一个部落扩大的基本方式。据说蒙古人的“那达慕”最初就是这么来的。

交流方法简单实用,那就是“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我策马出征,马蹄声如泪奔”,感觉写这歌的人应该是参加过这种大会的,不然怎么写的这么传神?男人确认过眼神后,直接抱起女人就跑,随便找个人少的地方进行双修。这种修行可以跟不同的人进行多次,有狠人,直接就把女人抱回本部落,丢了人的部落也可以把其他部落的女人抱走,只要你挡得住对方,主要是打得过你抱走的女人。要知道这个时代,莎士比亚可说不出那句“脆弱啊,你的名字是女人”,莎翁那体格,来了也只有被鄙视和挨揍的下场。

师大帅率领的精兵强将那可是这时代不可多得的优良品种,这要是轻易放过岂不是犯罪?师战也没拦着手下四处撒种,交流么,就得亲切,就得天然,嗯,自然。这是应群众要求,可不是违反军纪。什么事得看什么时代,不能死规矩,这叫历史唯物主义。

分派完任务,就等着对面敌人动起来,然后发动突然袭击。一白天过去没什么变化,夜里所有人都进入梦乡。原始森林的夜晚,是各种猛兽的世界,即便是成群结队的人,也不敢在漆黑的夜里行动,因为很容易看错杀错跑错,最后怀疑人生。

不过师战既然已经决定要突击,自然不能让对手安静的睡觉。隔半小时一次擂鼓,不擂鼓就吹号,要不就鸣金,总之不让黑风的人好好休息,直闹腾到凌晨三点左右的时间。看看平静下来,黑风部落终于筋疲力尽地进入梦乡。

天亮之前,师战发布了准备进攻的命令,三位大王与众位将领各就各位,随着一声悠长牛角号声,站在最前面的两排步兵,将手中弓上的箭用火把点燃,然后斜举向半空,“嘭!”一声响,千只火箭飞起,划出一道弧线,直扎向对面黑风部落木栏围墙里边。

一瞬间,黎明前的黑暗被千万只大大小小的火点照亮,原始的草房窝棚迅速燃起熊熊大火,被骚扰一晚上刚刚睡熟的野人们,鬼哭狼嚎地跑出自己的住所,四下里如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转。

师战站在高坡望着对面营地的乱象,他并没有急着发动进攻,他在等待,等着那些对方的战士与平民区分开,等着对方战士的集结。下方本方士兵并没有停止攻击,箭雨依然在不紧不慢地洒向对面营地,不时有倒霉蛋被射中,哀嚎声夹杂在哭喊声中远远传来。

黑风已经被自己部下吵醒,领着族人卫队出来查看情况,见到整个营地都被大火渐渐连成一片,正向着北边迅速扩散,于是召集人组成敢死队,引导一批野人向着东北方向,冒烟突火的逃跑。

借着火光,已经能看到敌人士兵正在集结。黑风统领这五千多人,这两年就聚集在嫩江和朱雀河交汇口,从西北而来的嫩江挡住朱雀河的河道,使得朱雀河主河道在此地拐了个大弯,从流向西北改向东,这里现在是一大片的平原,周围有不少湖泊,越前时代这就是著名的吉林松原,有个特有名的湖,就是冬捕胜地——查干湖。

在现在这个时代,由于小冰河刚刚结束,气候变暖,冰冻上百年的土地上,随着冻土解冻,出现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湖泊。发源于西边的大兴安岭上多条大小河流,沿山坡东下,汇流于嫩江,最后在松原与朱雀河迎头碰撞,双双改道流向东方。

黑风利用这里平坦地势和肥沃土地,带着这几千人开垦大片土地,种植了大豆和高粱。可惜空有好地没有好种子,更没有种地的好把事,种的地那是种一个瓜收俩枣,不然也不至于抢劫杀害叶飞商队了。

河道拐弯的三角地带,黑风不知跟谁学会了树立围墙,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想要在平原生存下去,一个要人够多,人多力量大,人多才能有足够的时间和人力传宗接代。再一个要易于防守,能自保,比如建立城墙,抵御外界猛兽和敌对野人的攻击。

人类其实一直没有忘记老祖宗的求生思路,看看越前许多大城都建立在龙盘虎踞的地带,而不是平原开阔地带,洛阳那么个好地方却很少有人愿意作为都城,就是不好守一个原因。从北京保定石家庄一直到洛阳,全都是大城市,也全都建立在距离山脚不远的平原边上而不是平原中心。

黑风部落敢建在松嫩平原中间,也是因为有足够人力,最主要还是北依大河。河道自古以来都是作为天堑,成为保护城池的天然屏障。即便有了船,过河攻击依然是困难重重。野兽只有望河兴叹,来自大河另一侧的威胁只有人类。

这时期的松嫩平原还是草木繁茂,周围拥有大量低矮山岭,而野人的大规模聚居才刚刚开始形成,山林里来自人类的攻击只有几十上百人的小规模偷袭,只要在聚居地周围树立坚固的栅栏,就足以防范各种攻击。

因为开始了农业种植,所以黑风部落选择了这里作为部落驻地。如果他们拥有师战和韩冰的农业技能,创建一个北方大族也是很可能的事,可惜他的农耕事业才刚刚起步,而且他还激怒了一个不该触碰的对手,覆灭就成了他唯一的结果。

平原地区是骑兵天然的优势战场,火起之后,眼见黑风集结了自己的部队,部落里的一半野人跟着向东冲出的一队士兵,顺着朱雀河水浅地段向东越过朱雀河,继续沿着河道,涌向东面河谷。剩下一半的人在黑风主力部队率领下,向北沿着嫩江往上游方向逃离。

一声号角响起,泰山上马提刀,率领五百骑兵作为先锋,发动了这次围歼战的首攻。五百匹战马在黑风部落营地纵横驰奔,把本来就四处乱跑的部落村民吓得更加不知所措。两条腿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四条腿的速度,很快骑兵就杀散抵抗的黑风留守士兵,打算过河东逃的野人被骑兵截留在朱雀河边,只好纷纷跪地投降。

投射火箭的步兵此刻也尽数冲进黑风营地,留下五百人收缴黑风族人武器包裹,捆绑投降野人,其余跟随骑兵,沿嫩江向北追击黑风的大队人马。

黑风组织了一千五百人的阻击部队,手持狼牙棒和投枪,站在河谷入口。见到泰山骑兵部队到来,立即将投枪齐齐扔出,对于泰山队骑兵部队来说,这一阵投枪雨就是最大最有效的威胁,黑风没有弓箭,投枪是他们最厉害的远程武器,往日捕猎大型动物都是靠着投枪,今日面对蜂拥而来的骑兵,他们相信自己三倍于敌的投枪一定会给对手巨大的杀伤。以前都是对方守而自己攻,被人家的弓箭远远就杀伤过半,没法靠近投掷,今天终于有机会展示自己投枪威力。

可惜他们的想法很好,但实战经验欠缺,数学能力也是在不堪入目。骑兵只有五百人,在进入弓箭射程之后,泰山立即命令放出一阵箭雨,然后立刻收弓俯身趴在马背或悬在马侧面,继续纵马疾驰。投枪扔过来的时候,所有战马都已经将马速提到最高,没等投枪落下,战马就已经大部穿过危险地带,然后骑兵直起身,手握铜刀眨眼之间就杀进阻击敌人战阵。然后,就没什么然后了。

冲进敌阵的泰山左劈右砍,如入无人之境,那些骑兵也是如下山猛虎。这一个月净是防守不让进攻,早就憋坏了,这下可算放开手脚,一个个杀才越杀越兴奋。

从泰山挥刀砍下第一个野人脑袋时候开始,这一千五百阻击野人就开始崩溃了,一个月来的经验教训告诉这些野人一个真理:比马跑的快是不可能的,比同伴跑得快是很必要的。阻击部队没有阻挡住攻击部队一秒钟,直接就开始溃逃,武力没能给泰山进攻造成任何麻烦,最后这逃跑的野人队形倒是阻挡了泰山队进攻。河谷不太宽阔,两千多人挤在一起,想跑也跑不起来。最后泰山抓住几个跪地投降的野人,让他们喊“投降不杀!”,这才终于清出一条路,所有野人跪在道边,泰山也不管不顾,直接领着骑兵穿过谷地,向着黑风的大部队追杀下去。

再说东边这里,火起之后黑鱼即率领全体船队起营,顺着朱雀河向下游挺进。身边是忙着逃跑的黑风族难民,黑鱼族人以逸待劳,坐在木排上,不时的射出一箭,驱赶那些难民继续亡命奔逃。等难民跑出十里地,无论精力体力都受到极大创伤,东南边叶大成的骑兵不断前后左右拉网,几十上百的难民被迫跪地投降,被后边跟上的步兵缴械收押。也有难民想要趁乱跑进东南边山林躲藏,可惜那八百狼兵可不是吃素的,师战派出五百狼兵围堵在这边,没人能在狼嘴里讨得活路,最后只能乖乖回来跪地投降。○

跑在前面那五百黑风士兵,领头的是一个叫做阿豹的勇士,领着手下亡命奔出二十多里地之后,很开心见到前面没有敌人,后边河面上隐约可见数十木排,只要穿过前面的河谷地,后面就是一片崎岖山岗,骑兵就难以发挥优势,自己就可以在这里防守一下,然后进入北面山林逃出生天。

老话说:理想很那啥,现实很那啥,刚刚闯进谷地,就接连遭到两边上坡上的伏击,弓箭不要钱似的泼洒过来,眼见着自己的士兵接连倒地,吓得阿豹赶紧收起侥幸心理,加速逃跑。

等到了谷地尽头,却发现谷口已经被一堆熊熊大火堵住,前方已经没路了。想要回头,却发现刚刚还在河里顺流而下的木排,此时都已经靠岸停泊,下来大批披盔贯甲的士兵,截住退路,后面上千跟着跑的族人都已经跪在道边投降了。

进退失据的阿豹此刻展现出狠人本色,带着剩下的三百多人,向着黑鱼和阿成的联军发动最后决死进攻。一阵箭雨过后,身上扎着两只箭的阿豹,仍然坚持站在地上,手里拄着长矛,瞪着血红的双眼,一步步向对手迈进。身后跟着十几个手下,身上都滴淌着鲜血,紧握长矛,目视前方。

“喂,萧琰吗?”

“是我,你是谁?”

“七年前,艾米丽大酒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记得吗?”

萧琰一听到“艾米丽大酒店”,呼吸便为之一窒,颤声问道:“真是你?你……你在哪儿?”

七年了!

他等这个电话,等了整整七年!!

虽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但那个如昙花一样出现在他生命中的女孩,却让他始终无法忘怀。

“你放心,我不是来找你麻烦的,也不苛求任何东西。我……我只是放心不下艾米。”女人顿了顿,深吸一口气道:“艾米……是你女儿。”

“什么!我女儿?”

萧琰惊呼一声,心弦瞬间绷紧。

“她今年六岁了,很可爱,也很像你。希望在我走后,你能替我好好照顾她。”

“她很怕黑,晚上喜欢抱着洋娃娃睡觉……”

听着女子的话,萧琰心中一突,急忙打断她道:“你别想不开,有什么事和我说,我这就过来找你,我来帮你解决。”

“没用的,你斗不过他们的……”女人苦笑一声道:“我将艾米送到……”

女人的话还没说完,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你以为你躲得了吗?”

接着便是一声尖叫,以及砰的一声巨响。

那是手机落地的声音!

萧琰心中咯噔一声,仿佛心脏被人狠狠敲了一下,急忙大喊道:“喂,喂……”

没人回答!

唯有噪音呲呲地回响着,信号中断了。

“该死!”

萧琰急得差点将手机捏碎。丅載愛閱曉詤app

过了几秒钟,电话中又传来了那女子的呐喊声。

“放开我,放开我!”

“萧琰,你一定要找到艾米,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一定照顾好她!”

“你答应我啊!!!”

听着那撕心裂肺的声音,萧琰的心都在滴血,他焦急地对着话筒大喊:“放开她,给我放开她!”

可是他喊了半天,电话那头都没有任何回音。而那女人的声音却是越来越远,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绝望!

该死!该死!该死!!

萧琰心急如焚。

他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换来了这太平盛世,可自己的女人和亲生女儿却备受欺凌!

不可饶恕!

萧琰前所未有的愤怒,一团烈火在胸中熊熊燃烧,仿佛要将这片天地都烧为灰烬。

他恨不得自己长了翅膀,现在就飞过去。

就在他几欲崩溃的时候,手机话筒中传来了一个男人不屑的声音:“这个贱人竟然还想找人,呵呵……”

萧琰急忙厉声说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胆敢动她一根汗毛,我诛你九族!!”

“啧啧,好大的口气啊!我好怕怕哟!”

“你就是那个野男人吧,你要是真有本事,就赶快来吧,否则再过几个小时,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至于那个小贱种,下场会更惨,或者会被人打断手脚,赶到街上去乞讨,或者被人挖掉心肝眼睛啥的,又或者成为一些变态老男人发泄的对象,啧啧,想想都好可怜哟!”

男人的话语中充满了戏谑、不屑,以及浓浓的挑衅。

“你找死!”xqqxs8

萧琰红着眼睛嘶吼道。

“等你找到我再说吧,呵呵……”

话音一落,萧琰便只听见咔擦一声脆响,电话中断了。

“该死!!!”

萧琰爆喝一声,浑身粘稠的杀意如潮水一般汹涌而出。

刹那间,风云变色,天地皆惊!

想他萧琰,戎马十载,歼敌百万余众,年仅二十七岁便以无敌之态问鼎至尊之位,封号镇国!

手握滔天权势,身怀不世功勋!

前无古人,后也难有来者!

可如今,连自己的女人和女儿都保护不了,又拿什么去保护这亿万百姓?

正在营地外特训的三千铁血战士,被这恐怖的杀气震慑,全部单膝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大夏五大战王闻讯而至。

“至尊!”

“大哥!”

五大战王齐齐上前,满脸关心之色。

“至尊,发生了什么事?”

漠北王龙战天颤声问道,他跟随萧琰多年,如此恐怖的杀意,他也只见过一次。

那是三年前,因为遭遇叛变,数万漠北军被困,数千男儿力战而亡。

萧琰一人一刀,冲进敌军大本营,于万人之中斩杀叛徒。

那一战,血流成河、尸骨成山!

那一战,杀得八十万敌人胆战心惊,退避三舍!

那一战,让所有人认识到了什么叫做至尊一怒,伏尸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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