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4章 交规(1 / 1)

陈长安办公室内,看着回来的小韩,开口说道。

“事情办好了?对方愿不愿意去汽车厂?”

在陈长安看来,能够直接起诉他们单位的年轻人,大概率也是一位心高气傲的年轻人。

毕竟是名牌大学毕业,如今受了委屈,选择起诉。

这样的人恐怕是不愿意接受,感觉很像是施舍。

如果换成一个中年人,怕是当场就会答应。

“答应了。”

“答应了?”

陈长安有些诧异,他都做好了自己的好意被人拒绝的准备了。

“我还以为,你一开口,就会被人家奚落一番。”

小韩也是笑了。

“可能是经过了这一番事情之后,想明白了,也接受了现实。

从资料上来看,张宪柱家里是农村的。

要是不能留在四九城,要不就是去其他地方,要不就是回老家种地。

我觉得最终他可能会去南方试一试。

不过这件事情闹得那么大,真愿意接收他的单位,恐怕不多了。

在四九城,除了咱们汽车厂,哪有那个厂子能让他一个机械系的毕业生发挥作用?

也就是陈主任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换做是我,一定让他这辈子都找不到工作。”

“行了,只要他明白我们也是照章办事,没有故意为难他的意思。

我对他能拿到笔试第一,还有些爱才,对于我们没有怨恨,那就行了。

真要本事,在对车上一样可以出人头地,这事儿就算是过去了。”

陈长安说完,看向站在原地的小韩,并没有要走的意思,开口问道。

“怎么了?还有什么事情?”

小韩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开口说道。

“还有一件事情,前几天,我和人事部门的人一起去应诉。

就在最后一天,我们坐车去法院的路上,撞了一个人。

当时,我看那个行人被撞的挺严重,就当场打了电话。

我们将事情说清楚之后,因为还要去法院,就走了。

就在刚刚,我接到消息,那位被撞的行人,经过抢救无效,在医院被宣布死亡了。

这件事情我想向您汇报一下,您看这件事情该怎么办?”

这种事情,说实在的,算是一个普遍的现象。

毕竟这个年代,私家车毕竟还是少数,大街上跑的车,基本上都是单位的车。

出了交通事故,那也是由单位来处理。

再加上老一辈人对于交通规则,根本就没什么概念。

尤其是对于越建越宽的马路,越来越远的人行道很多人都会选择直接横穿马路。

此时按照交通规则,如果是行人方的过错,完全就可以不赔钱。

当然,真要是死了人,人家家属跑到单位来闹。

为了避免让人说欺负人,最终还是会选择赔钱。

陈长安做了这么长时间的领导,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

“谁开的车?”

“是小车班的杜师傅,他在小车班已经开了十年车了,一向非常稳健。

那天也是因为我在车上催他,导致车速开的快了一些。

不过也是对方横穿马路,杜师傅并没有超速。

按照交规来说,我们基本上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那就按照之前的办法来,另外出于人道主义精神。

你让杜师傅出面,带点礼物,礼品,再由单位拿出一部分慰问金,去看一看对方。

毕竟是一条人命,不能太过于冷漠,我们是政府单位。

不能因为我们没有责任,就不管不顾,多少要有点温度。”

“好的,我这就去办。”

小韩离开了办公室,陈长安越想越不对劲儿。

毕竟后世你要是撞死个人,我管你有没有责任,钱是必须赔的。

想到这里,陈长安立刻就给刘主任打去了电话。

此时的刘主任也算是刚刚忙完了,密云那边的踩踏事件。

虽说这事儿原本可以不归他管的,可谁让他当时到了现场呢。

既然已经管了,自然是要管到底,才忙完后续工作。

剩下的赔偿问题,自然是由新任的地方领导来完成。

这个时候突然接到陈长安的电话,刘主任立刻就开口说道。

“长安,我知道你仁义,在现场看到了很多人的惨状。

这这件事情和你没啥关系,你呀你别在这里瞎操心了。

难道你还不相信我和信任得地方领导吗?

我们可以妥善处理的,你呀,就放心好了。”

“今天给你打电话不是问你这件事情,而是准备询问一下关于交通法规的事情。”

“你也对新规感兴趣啊?”

“新规?”

“对啊,新规,正在公示阶段,目前对于新规产生了非常大的议论声。

很多人都有着不同意见,我原本以为你对新规不感兴趣,没想到你也对新规有看法。”

和刘主任聊了一阵之后,挂断电话,陈长安让小韩拿来了正在准备阶段的新交规,看了起来。

新交规和老交规最大的不同,就是不管行人做出了什么出格的事情,只要是发生了事故,作为车辆方都必须要赔钱。

就因为这一点,很多人都参与了讨论,到最后谁也说服不了谁,变成了大讨论。

有人认为,既然是行人不对,出了事故自然是自己承担。

毕竟成年人,需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同时也有警示作用,让全民都要守交规。

既然制定了交规,不能只让汽车遵守,行人一样要遵守。

只要遵守了交规,再出问题那就是谁的问题谁负责。

如果是汽车方的责任,那就赔钱加坐牢,很是公平。

可有人认为,汽车方式是强势一方,不管有没有问题,既然撞到人,尤其是撞死人了,多少都会有些问题,赔钱是应该的。

同时汽车方大多都是有单位的,和个人比起来,单位多少都要安抚一下对方家人。

尤其是那种家里比较惨的,人没了一家老小都活不下去的。

作为单位,更是应该尽到社会义务,怎么能撞死人就不赔钱呢?

一时间,赞同的,反对的,全都吵得不可开交。

就连作为制定方的刘主任,也被不少人指着鼻子骂。

按理说,法律的制定应该是越来越全面。

慢慢的进入法治社会,可这样制定法律,这不就变成人情社会了。

反正不管对错,只看结果,只看弱势群体,这样一来,什么时候才能建成法治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