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蔡京真是舍得下老脸啊(1 / 1)

蔡京早已想好狡辩之词,不慌不忙,出班拱手,朗声奏道:“陛下明鉴。

“元佑元年二月,臣知开封府,奉到司马光所降差役指挥。

其札子内开列明白:‘如无妨碍,即便施行;若有妨碍,限五日申奏。’

开封府只管京城地面公务,朝廷有旨意下来,臣也只是照例誊抄转行,下发给各县去办。

簿书、人户、差役,皆由各县自行定差。

开封、祥符两县就在天子脚下,一见法内写着‘即便施行’,哪里敢拖延半刻?

自然是连夜催办,火急火燎。

臣见各县承行之急,又能如何?

法文在那里摆着,开封府难道还能拦着不许施行吗?”

他顿了顿,又续道:“况且彼时朝堂之上,执政大臣争得不可开交,下头百姓又无一人陈诉不便。

臣不见明明白白的利害之实,如何敢贸然去阻?

臣若一声不响,坐视更张,固然无事,可臣没有。

臣派了差官,亲自到各县去点检。

闰二月间,又具状上奏,说各县申到许多未可施行之事,请朝廷允本府奏上,或交提点司看详。

后来奉到敕命,让臣与提点司一同具闻奏。

司马光为此三次召臣至东府,当面诘问,言语之间,怒气勃发,臣也不曾退让。

臣自知得罪宰臣,于朝不安,便自请外任。

此后十年,臣一直在外,踪迹孤直,众所共见。

臣若真是阿附司马光之人,司马光当政之时,臣又怎会自请离京,且一离便是十年?

市井小报不知朝堂制度,妄加揣测,不足为凭。

伏望陛下明断是非,毋令奸人借市井伪文,混淆圣听!”

这一番话,核心意思就是,施行差役法,都是下头的开封、祥符县县令做的,跟他这个开封府知府没关系。

他蔡京,虽然没拦着,但也做了努力,派人去而“点检”,又向上反馈了不妥之处。

还因此得罪了司马光,被贬了。

他还是新法的大忠臣哪!

董敦逸听到这里,哪里肯让蔡京含糊过去。

他冷笑一声,朗声奏道:“蔡京!你休要在这里巧言令色,蒙蔽圣听!

你当年离了开封府,哪里是‘自请外任’,分明是包庇贪赃,纵容奸吏,被人连章弹劾,才问罪贬官!”

他先竖起第一根手指:“头一件,当时济州知州段继隆私卖进奉空名状,索价三千贯,济州士绅李雍告发到开封府。

你接手此案,发现事涉段继隆族兄门下省守阙令史段处约,按例当移文申门下省勾追,故而初判‘申’字,可转眼又抹去‘申’字,改判免勾。

分明是段处约与你行贿打点关节,你因此徇私枉法!

李雍告论段继隆卖奏荐恩泽,若是段继隆无罪,李雍便是诬告,该送所司根勘。

你先按例判了一“勘”字,即是欲勘李雍诬告之罪,后来又却抹却“勘”字,判一“放”字,显是心知李雍不是诬告,不敢送行勘问!

有罪无罪,不奉朝廷法令,全凭你一人定夺,开封府的大堂,倒成了你蔡京的私家铺子!”

他声调一顿,又竖起第二根手指:“第二件,僧惠信告发僧录司受金钱,违法差僧入内道场。

你收到告发,不审不查,反倒将告发人惠信拖下去,臀杖二十,只为堵人之口!

若非暗中收了请托,何至于此?!”

他再竖起第三根手指:“第三件,你违法差遣开封府判官王得臣,及当直散从官李福,到河阴县替人追讨私债,将张岷、阿苏等人拘至开封。

其间李福向张岷索取金钱,种种丑态!

直到御史台牒取公案,事情遮不住了,你才慌忙将李福问罪,遮掩己过!

堂堂开封府,竟成了你蔡京替人讨债、纵吏索贿的私衙!”

满殿文武听到此处,已是议论纷纷。

董敦逸却又上前半步,声音陡然拔高,带着一股压不住的怒意:

“还有一件,最是可恨!

那小阿贾杀人一案,吏部差刘斐审问。

刘斐看详案卷,列出一十二处疑点,刑部亦以为案情可疑,按例交大理寺覆审。

这原是朝廷审慎用刑、爱惜人命的成法。

你却上奏说阿贾主犯已明,应当处死,反要治刘斐、刑部驳回之罪!

人命至重,死不复生!

朝廷立法,仁爱为先,便是真凶已明,稍存疑窦,也要奏请敕裁!

你却为逞威泄愤,罔顾人命,连朝廷审刑的成法都要一并废了!

也不知你是真的只为面子,还是收了杀人真凶的好处,一位要置那小阿贾于死地!”

董敦逸越说越激,最后将袍袖一振,直指向蔡京,声如金石:

“此四桩案件,或经大理寺,或由御史台覆审,卷宗俱在,随时可以调阅取证!

你便是舌灿莲花,也没法颠倒黑白!”

董敦逸话音落下,殿中鸦雀无声。

蔡京站在原地,脸色铁青,额角已有薄汗渗出。

他万万没想到,董敦逸竟将十年前的旧案翻得如此之细,条条桩桩,皆有凭据,连当日自己涂改“申”“勘”“放”字的细节都分毫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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