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不要我了(1 / 1)

杜美玲拉着白安宁,非要教她织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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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安宁端着搪瓷杯,水还是烫的,轻轻的吹着。

水里面她加了一点白糖,喝起来甜甜的,让人心情都好。

当然了要是不让她织毛衣就更好了:「妈,都快要开春了,织毛衣给谁穿啊,总不能大夏天的穿个毛衣出去晃悠吧,那不得捂出痱子啊。」

至于吗。

她一点都不想织毛衣,她想躺在床上,翘着二郎腿悠闲的享受时间。

杜美玲手上动作不停,听到这话更觉得来气:「你现在就织着,等天气冷了不就直接能穿了吗?」

「这麽点道理很难理解吗?」

白安宁怎麽一点都不懂啊,一点作为乡下人的朴实和勤劳都没有。

工作做的好,就可以不顾家里的事情了吗?

看看何萱,那不就是家里家外一把抓吗。

从前她对何萱这个儿媳妇其实不太满意,现在有了白安宁的对比,她瞬间感觉,还是何萱懂事。

两个人正说着,何萱房间里传来动静。

「啊啊啊,我不要写了,妈妈坏。」

欢欢哭嚎着跑出来,扑进白安宁的怀里,就这还不服气,继续嚎着:「我不要妈妈了,我今天晚上要和小婶婶睡一起。」

妈妈太凶了,老是揍他。

小婶婶一直都笑眯眯的,肯定不会揍他的。

白安宁被这小屁孩子扑的这个人后仰了几分,得亏是沙发,这要是凳子她估计就被扑地上了:「呀呀呀,你慢点,又不好好写作业啊?」

小孩子这个时候最愁人了。

就好像他们家,白家人多,孩子也多,整天鸡飞狗跳的,孩子的哭闹声,大人的叫嚣声。

这种时候,侄子侄女就喜欢往她这边跑,闹着要跟她一起睡。

这种环境,她老熟悉了。

何萱拿着鸡毛掸子出来:「你个小兔崽子,你还有理了,你给我回来。」

这小兔崽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一天不气她都不行,今天非要好好收拾收拾。

就知道告状,找靠山。

秦书远也从房间里出来,板着脸:「秦邵瑜,给我回房间。」

一提起学习就开始作,椅子上是有钉子吗?根本就坐不住。

学习就得从小时候开始,总不能当个文盲吧。

现在就只是学个认字,还这麽难。

小树不修不直遛,必须得关。

欢欢不肯:「不要不要不要。」

爸爸生气了,都叫他大名了,肯定不会轻易放过他的,他不要回去。

今天晚上要是回去,屁股肯定要开花的,明天还怎麽去找小花玩儿啊。

杜美玲毕竟是当奶奶的人,忍不住心疼,拍了拍孙子的屁股:「你们两个干什麽啊,别吓着孩子。」

「好好教不就行了,可不许打孩子。」

说来也是奇怪,真是隔辈亲,从前自己这三个孩子,她也是打过的,可是现在就是见不得孙子挨打。

欢欢一哭她就难受。

欢欢看着有人为自己撑腰,也得意了起来,躲在白安宁的怀里:「就是就是,打孩子是不对的,爸爸妈妈你们知道吗。」

爸妈老是喜欢揍他。

秦书远眼眸微凝,闪过一抹危险的信号:「秦邵瑜,我数三个数!」

揍孩子果然还是得趁爸妈不在的时候。

欢欢更害怕了:「不要不要我不要,我今天晚上就要跟小婶婶一起睡。」

他不要回去。

何萱上前:「你是不是傻啊你,不许去。」

小叔子和弟妹新婚小两口,多这麽个小不点算怎麽回事啊。

这不是添乱吗。

她可不是那麽不识趣的人。

白安宁摸了摸欢欢的小脑袋:「乖啊。」

她当然是很喜欢欢的,但是好像这样也不合适啊。

秦书成打开房门,一声不吭,只是站在门口,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白安宁。

他在房间里看书,家里就这麽大,外面的动静他听的一清二楚。

欢欢要跟安宁一起住?

那他住哪里?

秦书成出现的这一刻,瞬间变的静悄悄的。

气氛莫名有些诡异。

白安宁觉得自己一定是眼花了,否则怎麽会从这人的眼神中看出几分委屈来呢。

看错了看错了,肯定是看错了。

杜美玲:「老二你干嘛呢,有事儿?」

何萱出其不备,出手把儿子拉回房间去:「走走走,快回去,别逼我扇你。」

白安宁立马跟着站起来,捧着自己的搪瓷杯哒哒哒的朝着秦书成跑过去:「我也先回去了。」

快跑快跑,不然又要抓住她织毛衣了,她才不想织毛衣呢。

她还是喜欢躺着,一直躺着,做个废物米虫挺好的。

「哎哎哎,等一下!」

杜美玲想要叫住人的时候已经晚了,房间的门被关上。

这个懒媳妇儿。

白安宁回到房间,一屁股坐到床上去:「哎呦,我的腰好酸啊,终于回到我亲爱的房间了。」

喝一口白糖水,啊,真甜。

「你要尝一口吗?对了,你刚才站在门口想说什麽?」

秦书成默默的坐到了白安宁的身边:「没什麽。」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麽了,就是听到他们在外面的动静,有点心慌。

他不是对欢欢有意见,他只是担心...

担心白安宁是不是要抛下他了,他又要变成一个人了吗。

秦书成做了许久的心理准备,终于鼓起勇气,从裤兜里拿出了一个盒子,递到白安宁的面前:「看看。」

白安宁本来想着去找那最后一块鸡蛋糕的,屁股都已经挪起来一半儿了,又重新坐下去:「什麽啊?」

放下手里的搪瓷杯,接过盒子打开,瞬间被闪了一眼:「手表?你哪儿来的?」

白安宁压制着自己的声音,盒子里面是一块女士手表,崭新的。

妈耶,她不是看错了吧。

秦书成拿起手表,动作有些小心翼翼又笨拙的戴到白安宁的手腕上:「买的。」

他在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觉得很适合白安宁,果然是这样没错。

白安宁皮肤白,戴上真好看。

白安宁上班的第一天她就想到了,上班用的到。

只是一直没有票,他也是好不容易才托人拿到了票,这才买到的。

一切值得。

白安宁怎麽会不知道一块手表有多不容易,秦书成似乎一直都是这样,默不作声的,将最好的一切都笨拙的捧到她的面前来。

所有,今天秦书成的几次欲言又止,都是因为这个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