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0章 赚钱嘛,不寒碜!!!(1 / 1)

课程表的AR游戏体验如何?

这个就要问今天进来参观的游戏厂商们了。

很多游戏厂商觉得课程表的AR捕捉玩法还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他们体验的玩法属于傻瓜式体验,就是在场馆内设置的捕捉点进行操控,捕捉结束后,并没有其他的后续操作,有点类似于IP收集类游戏。

只不过这种收集是将IP人物通过技术投放在了现实当中,然后再使用AR技术进行真实捕捉,最后将在现实环境中捕捉到的人物呈现在了虚拟的游戏世界。

这种玩法或许会吸引不少女生,也能有不小的吸金能力,但距离成为真正的虚实互动游戏,还有一段路要走。

至少去AR游戏体验馆的不少厂商都有这个感觉。

可当他们看到Pony成功捕捉到第一款IP英雄后,并没有停止时,一连串大大问号逐渐出现在他们的头顶。

难道刚才他们体验的姿势不对?

这事不能怪他们。

就算是Pony这个游戏老手在捕捉完第一个IP英雄时,也愣住了。

他刚刚进入游戏体验馆时,建立了一个新号,有点类似于《王者荣耀》的界面。

正常的游戏体验应该是3个人或者5个人,一人捕捉一个英雄,然后与对面对决,但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当他捕捉完英雄后,他没有等到最后一枚AR碎片降临。

这就意味着他的演示并没有结束。

于是他硬着头皮根据IP英雄出现的提醒,再次捕捉了一名英雄投放到了人物卡槽。

还是没有碎片。

于是他又在馆内其他几个区域,不停的通过App操作,对着刷新出来的英雄进行捕捉。

很快,人物卡槽里已经依次捕捉到了5位IP英雄。

当集齐了5位IP英雄后,很快界面上就显示出对战匹配。

在倒计时5秒过后,匹配战开始。

由于这款游戏属于展会特别版,可以选择对战加速选项。

Pony选择了加速。

一分钟后,对方5名英雄被屠戮殆尽。

“这应该是AR玩法的MOBA对战游戏吧?”

育碧的技术总监大卫?莱特本看向巴塞罗那工作室的技术负责人。

“嗯,可以通过单人操控单个角色,实现多人对决”

马修?克拉克看到大屏幕上显示的胜利的标准后,点头回道。

“从目前来看,AR游戏只能是通过捕捉或者都市寻宝这类虚实结合来进行玩法设计,想要直接展开虚实对决,当前的硬件条件很难支持”

“那你觉得这类玩法具备推广性嘛?”

大卫,问道。

“不好讲”

马修摇了摇头。

“如果只是MOBA类,应该不能作为核心玩法,只能作为一个趣味玩法的补充”

“除非他们基于一款全球性质的IP,开发一款生活类的游戏,当然,想要成为全球性游戏,很难,但肯定会非常赚钱”

“赚钱?”

大卫嘴里重复了一句,随即没有再问他任何问题了,而是将目光再次移到了大屏幕上。

原本他认为马修可以调到总部,现在看来,或许是接触技术太久了,导致了他的眼光还是放在了技术领域。

课程表这套AR游戏玩法,绝对不能只从技术角度来分析。

为什么现在大部分游戏厂商都没有办法推出类似的AR游戏?

还不是都陷入进了刻板思维。

都想着要等技术再发展发展,然后再顺势推出AR游戏。

可人家谷歌、微软都在AR技术路线走错了,凭什么认为游戏公司有资本等硬件发展?

他觉得课程表的这款AR游戏绝对不是为了推广游戏产品本身,而是向全球展示AR游戏应该怎么去玩。

之前的体验,他确实跟马修的想法一致。

觉得这无非就是一款比较取巧的趣味补充。

但现在站在整个公司层面思考,这款游戏难道就只有MOBA玩法?

不不不!!!

今天课程表展示出来的多个AR技术,都可以应用在游戏领域。

利用AR技术来捕捉英雄,然后将对战这类核心玩法继续放在硬件上面,这种分区玩法难道不就是现在AR游戏的最优解嘛?

而且刚才马修都说了,这类游戏会很赚钱,这说明课程表的这款游戏是可以实现商业化的。

怎么实现商业化?

将需要捕捉的人物全部放在线下,比如商圈、门店、景区等等。

这不仅仅是趣味的补充,对于渠道和品牌方来说,这就是现成的流量入口。

与大卫?莱特本看法类似的是谷歌的Niantic Labs。

作为谷歌旗下Niantic Labs的创始人,同时也是《Ingress》之父的约翰?汉克,在看到课程表的这款展会AR游戏后,脑海里关于AR游戏的规则已经完全补齐了。

在去年愚人节那天,谷歌地图就跟宝可梦公司推出《Pokémon Challenge》,用户可以在手机地图上寻找散落于世界各地的宝可梦,点击屏幕完成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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