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决赛结束后的第一个清晨,当克利夫兰的街道上还散落着昨夜狂欢留下的彩色纸屑,当冠军花车的引擎还没有启动,全美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已经完成了一次罕见的、众口一词的转向。不是关于“谁能击败骑士”——那个话题在第四场终场蜂鸣声响起的瞬间就已经死了——而是关于另一个更宏大、更令人眩晕的命题:我们正在见证的,究竟是什么?
ESPN——《First Take》演播室
斯蒂芬·A·史密斯坐在ESPN洛杉矶演播室的长桌后面。他面前的桌面上摊着十几页技术统计,每一页都被他用荧光笔划得密密麻麻。但他没有看那些纸。
他盯着镜头,那双以犀利着称的眼睛里,罕见地没有愤怒,没有挑衅,没有那种标志性的、随时准备和人吵一架的亢奋。他看起来像是在努力消化某种庞大到难以消化的东西。
“我今天不想吵架,”他开口了,这是《First Take》开播以来最不像开场白的一句开场白,“我今天想和你们聊聊,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伟大’。”
坐在他对面的,是他常年的辩论对手——马克斯·凯勒曼。凯勒曼没有插嘴。他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姿态像一个即将聆听一场重要布道的信徒。他知道今天的主角不是自己。
“英文里面有一个词,叫‘greatness’,”A·史密斯把面前的技术统计推到一边,仿佛那些数字突然变得无关紧要了,“这个词在过去十一年里被用得太多了。每一次勒布朗·詹姆斯拿下一个总冠军,每一次他在总决赛的关键时刻投进一个不可思议的球,每一次他把奖杯举过头顶,所有的头条、所有的社交媒体、所有的电视台,都会用同一个词——‘greatness’。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在想——这个词还够用吗?”
他站起身。这是他在《First Take》演播室里最着名的动作——当坐着已经无法表达他的情绪时,他就会站起来。他站起来了,双手撑在桌面上,身体前倾,盯着镜头,仿佛镜头后面不是摄像机,而是全世界每一个怀疑过、质疑过、低估过这段历史的人。
“不够用了。这个词已经用烂了。你们知道吗,过去的十一年里,勒布朗·詹姆斯打了十一次总决赛。十一次。他在总决赛中面对过多少种不同风格的对手?圣安东尼奥马刺的纪律和体系,波士顿凯尔特人的铁血防守,洛杉矶湖人的华丽进攻,金州勇士的速度与空间——每一种风格他都在总决赛中见过,每一种风格他都击败过。没有任何一种打法可以限制他,没有任何一种策略可以困住他,没有任何一个对手可以在七场四胜制的系列赛中赢他四次。”
他的声音开始拔高,那种标志性的、带着布鲁克林街头节奏的嘶吼开始在演播室里回荡。
“人们总是在讨论——谁是历史最佳?我不想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当一个人在总决赛中赢下四十多场比赛的时候,当一个人在十一年里拿走十个总决赛MVP的时候,当一个人在总决赛的舞台上命中那些后仰跳投、在三个防守者的包围圈中把球塞进篮筐的时候——他不是在‘参与’这个讨论。他是这个讨论本身。他是答案。他是那个在你问出这个问题之前就已经站在那里的人。”
他停顿了一下,低头看着桌上的技术统计——那些数字安静地躺在纸上,每一行都是历史。
“七个常规赛MVP。十一个总冠军。十个总决赛MVP。这些数字——当你把它们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墙上,然后退后三步去看——它们看起来不像真的。它们看起来像是你玩NBA 2K游戏、把所有难度调到最低、用一支全明星队打满整个赛季之后蹦出来的数据。但它们是真的。每一个数字的背后,都是真实的比赛、真实的汗水、真实的伤病、真实的失败和真实的重新站起来。我们总是说——‘下一次,他不可能再做到了’。然后他做到了。我们又说了十年。他还是做到了。”
他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水。他的手在微微颤抖——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激动。当他再次开口时,声音低了一些,但每一个字都像被钉子钉进了桌面。
“我今天不想讨论历史排名。我只想说一件事——如果你的孩子问你,谁是篮球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而你回答的不是勒布朗·詹姆斯,那你不是在教育你的孩子。你是在欺骗他。因为答案已经不存在争议了。争议在第三或第四个总冠军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之后的每一个冠军,都只是在拉大差距。每一个总决赛MVP,都是在已经无法翻越的高墙上再添一块砖。十一年前,我们还在为他的第一个总冠军争论不休。十一年后,争论结束了。我们只是花了十一年时间才承认这一点。”
他看着镜头,嘴角浮起一丝复杂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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