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还真有人这么想啊!(1 / 1)

江晨开始一本正经地科普起来。

“核武器的研发和控制,是受到国际法律规范的!”

“你把人家核弹偷了回来,根据属地管辖规则,人家是有权利可以直接追究你的责任的!”

说完这些,江晨似乎觉得并不严谨。

又补充了几句。

“呃……如果说你已经回国了,那对面就不能直接过来抓你。”

“需要交涉之后,才能把你带走。”

“不过我倒是有点儿好奇,你到底是有多大本事,能把核弹偷回来啊!”

说白了,他有本事把核弹偷了扛回来,还用担心这些罪吗?

这样的实力,还有谁敢判呢?

就像是能用肩膀把钢卷扛起来的人一样。

众所周知,在钢卷界流传着一句话。

能把钢卷扛起来的人,那这个钢卷就默认是他的。

换成核弹……

应该也是类似。

能徒手把核弹从别国偷出来的人,这核弹也应该是他的!

直播间网友也议论纷纷。

【别的不说,就说他如果真能把核弹偷回来,我就说他牛逼!】

【真能偷回来,那就是前途无量啊!】

【世界上会少一个张三,但是会多一个李四!】

【没毛病,这绝对是人才!】

【能在不惊动人的情况下,把别国的核弹偷回来,这不是人才是什么!】

【除了一句牛波一,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

“得,我知道了。”

陈放的语气有些坚定。

“江律师,我没事儿了。”

“您继续吧!”

说着,陈放就主动挂断了连麦。

这干脆劲儿,也让江晨有点儿怀疑起来。

他干啥去了!

总不可能去合作社找胡德禄弄个实行的发型吧?

“兄弟,还在吗?”

“偷核弹是违法的啊,你要小心点儿!”

江晨这里并没有劝阻,而是让他小心!

看得出来,江晨也很好奇。

他究竟该怎么做,才能把核弹给偷回来!

看着议论纷纷的直播间网友,江晨摇了摇头。

现在这年头,真是什么奇葩都能遇上。

他紧跟着,连接了下一个网友。

这次连通的,依然是个男生。

“江律师,我终于连上你了!”

电话那头的男生很是兴奋,声音十分激动。

江晨干笑一声:“这位先生,您先稳定一下情绪,有什么事儿的话慢慢说。”

“嘿嘿……”

对面的男生笑了笑。

“我倒是没什么复杂的法律问题,就是我最近遇上了点儿感情问题。”

“这有可能改变我的身份,所以我想连麦咨询一下。”

一听这话,江晨稍微来了点儿兴趣。

依靠感情问题,改变自己的身份?

这什么意思?

“先生,你可以具体详细得说一说,我来给你分析一下。”江晨缓缓开口。

“就是……”

“我喜欢上了一个警花,现在当了她的舔狗。”

“那我现在算警犬吗?”

听到这个问题的瞬间,江晨先是愣了一下。

表情满是匪夷所思。

什么叫做警花的舔狗,就自动入编制变成警犬了?

这踏马是正常人能够问出来的问题?

江晨不由得两眼一黑。

自己不应该相信网友的。

直播间网友在沉默片刻后,也是热闹起来。

【?????】

【这个角度也太新奇了,这哥们有点儿实力啊!】

【别说,你还真别说,这警犬还有编制呢!】

【当舔狗当到最后,还给自己当出个编制了!】

【噗哈哈哈哈笑不活了,这也太抽象了!】

【我怀疑这家伙就是来玩抽象的!】

【江律师也太难了,一天到晚要面对不知道多少个抽象问题!】

好在,江晨已经习惯了。

虽然这个问题听上去有点儿抽象,但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离谱。

他深吸口气,摇了摇头。

“兄弟,你不算,而且铁定不算!”

江晨依旧是站在法律角度,给他回答起问题。

“首先,咱们先拆解两个概念。”

“警犬属于什么?属于警用工作犬,是公安机关依法驯养、用于警务工作的动物,属于警用装备与资产的范畴,主体是动物,有法定使用、管理规范!”

“人不可能在法律上成为警犬!”

说到这,江晨停顿片刻。

“至于舔狗,这只是网络流行用语,不是法律概念,一般指单方面过度讨好他人的人,单纯的情感讨好行为本身不产生任何法律身份!”

江晨一本正经的回答,不知道逗笑了多少个直播间网友。

明明这个问题已经很抽象了。

但江晨认真回答的样子,更抽象!

【哈哈哈哈哈……江律师你还真说啊!】

【我都想不到,江律师真的会回答这个问题!】

【敬业这一块!】

【还得是江律师啊,我打小就看好他!】

【笑不活了,江律师为了哄好每一个网友,也是下了大功夫的!】

【好好好,想通过当舔狗获得编制的这条路,已经被堵死了!】

【不是吧,还真有人这么想过啊!】

【是人类吗?】

江晨深吸口气,又开始补充起了其他方面的知识。

“另外,你是自然人,法律上只能是公民、嫌疑人、证人、报案人、辅警、民警等人的身份。”

“警花是网络叫法,指女性警务人员,身份是人民警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你单纯追求、讨好女警,于民事上的人际交往,不会因为你追求对方,你的法律身份就变成警犬。”

江晨的回答,算是十分标准了。

彻底掐灭了对方的希望。

“不仅如此,你还要注意一点!”

江晨突然加重了语气。

“如果讨好的行为越界,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依然不会变成警犬!

“骚扰、纠缠、跟踪、发送大量信息,可能构成治安违法,也就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和骚扰他人!”

“情节严重可以涉嫌刑事犯罪,为讨好对方,实施送礼行贿、帮其掩盖违法犯罪,会构成行贿、包庇等相关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一个抽象的问题,被江晨用一种很正经的方法解释了出来。

这才是最抽象的地方!

一句话来总结。

人在法律上,永远不能成为警犬。

追求民警只是普通社交,但不能实施骚扰、行贿、包庇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