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1章 为什么会锁定沈君?(1 / 1)

1996年12月31日,凌晨2点45分,专案组驻地,会议室。

陈胜利坐在会议桌的主位上,他整个人坐的笔直,双手十指交叉置于台面,面色冷到能滴出水来。

尽管没有开口讲一句重话,可他单单只是坐在那里,便让在座的二大队众人感受到了沉重的压力,让他们连大口喘气都不敢去尝试。

“陈局,犯罪嫌疑人沈君在抓捕过程中趁我们不备逃离掌控,逃出小区的时候被汽车撞倒,送到附近医院抢救以后目前暂时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什么时候能醒过来,医生也没法给出准确的时间。

作为抓捕现场的负责人,我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陈胜利给众人散了一圈烟,又给自己点上一根,深吸了好几口之后才继续说道,“沈君不是还没死么,现在还不是谈责任划分的时候。

而且我认为眼下最重要的应该是找到那辆肇事车辆,查清楚到底是意外还是有人刻意为之的灭口行为。”

“已经在调查了,那辆车是登记在公司名下的,公司注册地址在米行区,王新星和杨浩已经带着外勤的同志赶过去了。”

“医院那边呢?做了什么部署?”陈胜利又问。

“楼层的电梯口、楼梯口以及病房门口都部署了人,外勤组长亲自带人守在病房门口。”

听了朱愚的回答,陈胜利面色缓和了几分,顺势问起了朱愚他们是怎么锁定沈君的。

“有几条线索最后都指向了这个沈君。”朱愚开始向陈胜利介绍他们这段时间的具体调查情况,“首先就是鞋印,我们发现凶手的鞋印纹路酷似某运动品牌的经典鞋款。

目前这品牌在胜海只有一家专卖店,李娜上门确认鞋底纹路的时候发现,他们店虽然没办法追查售出鞋品的去向,却有一项专门的报废制度。

客户退换货的那些没法达到二次出售品相的,或者原本就存在瑕疵的鞋子,都会被当做福利发给店里的员工,而且发出去之前会先走一道报废手续,登记领取人。

这个所谓的报废手续,就是在鞋底烫印上一个叉叉的标记。

李娜立马联想到金有根被杀现场留下的鞋印也是有叉痕的,我们最早只以为是凶手不慎在哪里留下的,但看了叉痕以后她立马反应过来,凶手穿的鞋子可能就是他们店里的报废员工福利鞋。

通过店里的登记簿,李娜找到了一个名叫陈云娜的离职员工,从她口中得知,她的员工福利鞋是送给了前男友。

而她的那个前男友,竟然就是沈君。

这个沈君拥有和凶手一模一样的品牌运动鞋,而且是脚底有叉痕的报废鞋,这就让我们对他产生了怀疑。”

“另外,我们根据案发现场的实际情况判断凶手的工作性质估计需要常年佩戴橡胶手套,由此推断出了几个可能满足凶手条件的工作类型。

负责排查的几个同志通过筛查发现,沈君所在的山峰安防公司承接了一项金有根家附近商场的智能化改造任务,由于白天商城需要营业,所以他们的施工改造只能在晚间进行,而这个项目的负责人,竟然就是沈君。

案发当晚的12月17日,沈君曾经离开过商场,理由是去给工人购买夜宵。

走访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山峰安防虽然是承接弱电智能化工程为主,但他们也会顺便做一些配套的电路改造的工作。

由于以前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所以公司在安全这一块抓的很严,所有进入工地的员工都需要穿戴防护设备,包括管理人员也是。

所以案发当晚,沈君也是按照公司要求戴上了安全帽、防护手套以及全套工作服。

他们公司的工作服全都是防风面料,类似于那种进口冲锋衣,材质比较坚韧,这也是为什么金有根的指甲缝里没留下生物检材的原因之一。

沈君的父亲当年杀死了他的母亲以及和母亲有染的同事,案子是陈勤和蒋建斌负责侦办的,所以他是有作案的动机的。

另外,结合案发当晚他在工地现场的种种表现,他也是具备作案条件的。

这构成了我们对他的第二重怀疑。”

“第三重怀疑,是我探访周蒲监狱以后发现的,比较牵强,我发现沈君所在的公司,早在周蒲监狱还是劳改大队建制的时候就已经是监狱方的合作单位了,整个合作期间,他们一共有过几次入监紧急抢修,其中的两次都是有沈君的参与的。

而且我发现,沈君最后一次参与抢修的位置就是金有根当时服刑所在的监区,他们俩是完全有机会相识的。

为此,我特意去查证了监狱的登记处,发现金有根入狱之后曾经有过一次家属接济,给他存了500块钱,用的是他表弟的名义,登记的姓名是刘建军。

我调查过金有根的家庭关系,他根本没有叫刘建军的表弟或者朋友,这笔钱显然是别人给他存的。

一开始我以为存钱的人就是叫刘建军这个名字的,或许他也是受人之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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