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他们才是最该在一起的(1 / 1)

“我说过,我对阿韵,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执着不可的情感。”

萧鸿渐顿了顿,终于扬起眼睛。

他看着甄珠,泪水瞬间充盈落下。

“可是,我不能接受......甄珠,我不能接受这个真相。我不能接受你杀了她,然后以她的名义回到我身边。抱歉......”

说完,萧鸿渐转身而去。

“鸿渐!”

我提步向前,就要追过去。

却被萧陌一把拉住。

他拉得并不用力,而我,似乎也并没有真的很想扑过去。

我没有任何立场去拉住他。

只不过,在经历了那么多无助的生离死别后。

我不愿再看到任何一对无疾而终的悲剧。

于是我叹了口气,把目光转向甄珠。

她呆呆地立在原地,不说,不动。

我突然想起我*见到她的时候,是奉了萧陌的命令,来到顾青裴的身边。

那时候的甄珠,坚强独立,雷厉风行。

我一直以为她是喜欢过萧陌的。

后来我才真的明白,其实像甄珠与甄芳这样的女人啊。

心里是没有爱情的。

谁对她们好一些,谁距离她们近一点,谁冲她们笑了笑。

她们也就爱上了谁。

“喂,你们是这边的客人么?”

婚纱店的营业员跑了进来,一脸焦急地冲我们喊。

“怎么了?”

萧陌皱眉,问。

“刚刚跟你们一起来的那位先生,跑出去的时候被车撞了!”

营业员气喘吁吁。

“鸿渐!”

还没等我和萧陌反应过来,甄珠已经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

晚上,我和萧陌回到住处时已经快八点了。

我们两人都没吃过东西,却是谁也没有半点饥饿感。

在沙发坐了有半天,直到我们两人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呵欠,才意识到身体真的要扛不住了。

萧鸿渐跑出马路的时候,被迎面来的一辆车给碰了一下。

头部受了些伤,暂时还在昏迷。

我想,如果剧情还能再狗血一点,或许,萧鸿渐应该失忆一下。

但是萧陌告诉我:“他已经失忆过一次了。”

“什么?”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萧陌。

“鸿渐的父亲,是我的堂舅,早在七年前......他就认识甄珠的。”

萧陌说,甄珠并不是唐韵的替代品。

她是萧鸿渐的初恋。

“你说什么?”

萧鸿渐醒来的时候,是在午夜。手边的甄珠已经不知是第几个不眠不休坚守于此了。

实在太疲惫,就趴在男人的枕边睡着了。

萧鸿渐不用吵醒她,正好。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好好回忆一下这七年来的真假实幻——

“你叫什么名字?”

“甄珠。”

“c国人?好有底蕴的名字。我母亲也有一半的c国血统,我很喜欢那里的文化。还有菜,东方人很讲究美食文化,不像我们英国的暗黑料理界,仰望星空的鱼你见过没?还有人头蛋糕棒棒糖!”

“小子,我是个杀手。我刚刚在你家的家宴上行刺你父亲,因失败而躲在你更衣室的柜子里。你确定你要跟我说这些?”

彼时,十四岁的少女将一把锋利的军刀比划在六八岁男孩刚刚青涩懵懂的喉结上。

“你受伤了?流了好多血。我父亲的保镖枪法很准,为了留活口,每一枪都往关节上瞄。不赶快处理的话,会致残的。”

“不用你管……”

“可是你弄脏了我的两套晚礼服,大约三万两千英镑。不赔钱我是不会让你走的。除非——”

“除非你挟持我,否则不可能逃出我父亲的保镖圈。”

“你的脸怎么了?才几天不见,怎么又乌青了一片?”

“我是杀手,挂点彩不正常么?”

“你养父打你?”男孩上手去摸,却被少女狠狠瞪回一眼。但他并没有因此而退缩,于是甄珠就范。

这是她*,感受一个男人如此亲密的肌肤接触。

“托你父亲的福,他逃过一劫,我当然要受罚。”

“哈,想杀我爸的人多着呢,你那养父算老几啊。喂,不如你跟我吧,我保证不逼你杀人,我跟你造人怎么样?”

“滚!”

少女说,我最讨厌你这种有了未婚妻还拈花惹草的负心汉!

“我知道我对那种娇滴滴的大小姐不感兴趣,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如果你不出现,我可能根本就找不到不娶她的理由。正是因为太熟悉了,差点忘了真正的爱情其实也是需要检验的。甄珠,她是我重要的亲人,但你才让我心动。”

“能让你心动的,是动静脉交替循环。”少女白他一眼。

“哈,你也会开玩笑啊!”

“甄珠,我一定会跟家里说清楚的。你先接受了我的戒指,我就带你去见我的家人。”

“我不需要昂贵的钻石来承诺,我想要钱的话,把你绑架了交给我养父就可以了。”

“我大学还没毕业,没钱给你买钻戒。走,跟我去个地方!”

狭小的纹身店,隐藏在教堂后面一条古朴的巷子里。那里有卖唱的吉普赛人,还有浑身散发古铜油味道地工人,端着啤酒到处吹口哨。

“这种纹戒在乌克兰语里叫‘托比亚斯’,意为上帝的囚锁。甄珠,陪我纹一对儿吧,以后我就要把你牢牢锁在我身边——”

为了对接花纹,整个纹身的过程,两人的手都是紧紧相扣的……

“简直是胡闹!”萧元一狠狠一拍桌子,“鸿渐,你疯了是不是?”

“你要娶这个来路不明的女杀手?!”

“父亲,甄珠只是从小的经历异于常人,被她养父培养成杀手而已。她本性并不坏!”

争执不下的结果,就只剩下私奔这一条路。

萧鸿渐告诉甄珠,等我,我们可以像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逃出生天。

“叔父,把那个女孩送到你们基地去吧!我听说她的姐姐是少年队的成员,让阿陌帮我盯着她。”

萧元一对萧天航说,“我绝对不能让鸿渐的一辈子,被她彻底毁了。”

“放心,能进实验基地的,不会那么轻易被放出来的。”

“大哥!我求求你,能帮我把甄珠救出来么?我爸要杀了她,我不能让她就这样死啊!”

彼时,萧鸿渐拖着一身的伤痛,恳求萧陌道。

萧陌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回答,但他很清楚,为了换甄珠的一线生机,萧鸿渐答应了萧元一的要求。

利用凌统帅的医疗研究队发明的一种药物,洗去了自己关于甄珠的一切记忆。

彼时,萧陌或许还不曾经历过那么铭心刻骨的爱。

但他终究还是答应了萧鸿渐的请求,在清理完军事基地后,他叫人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实验人——甄珠。

从那天起,甄珠便一直留在了萧陌身边。

“这种药,是专门给退役军人使用的。为了让他们忘掉很多军事机密,在不用被灭口的前提下。”

萧陌说,当初,他和祁骁也是接受了这个药物注射。

“所以才会忘记我,对么?”

我依偎在萧陌的怀里,即使他的体温很厚重,我却依然浑身发抖。

“晓萝,我发誓,我们之间不会变成鸿渐和甄珠那样子。”

医生说,断裂地七根肋骨要完全恢复至少三个月。而且为了减少手术的困难,不得不剪掉半根。

以后,尽量不能做太剧烈的扩胸运动——再想拥有那么牛逼的胸肌,只能靠ps了。

圣经上说,上帝取了亚当的一根肋骨,造就了夏娃。

而他的夏娃,就在这里么?萧鸿渐抬起手,轻触女人的脸颊。

甄珠像触电一样跳起来,不用开口问一句话,只盯着他的眼睛——

就知道什么都回来了。

七年的空白,如同大梦一场。

“你的头发留长了。”萧鸿渐喜欢长发的女人,以前的甄珠一直扎着高高的马尾,配上酷帅的紧身衣,像极了电影里走出来的女特工。

“你的眼睛还是那么蓝。”甄珠望进对方的眼眸,时隔多年,还是那么沉迷。

“你瘦多了。”

“你也是。”

萧鸿渐闭了闭眼睛,抽出最后的回忆片段。

“我想起来了,甄珠。”

甄珠顿了顿,一声哽咽从喉咙里破碎溢出。

“可是,我杀了唐韵,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事。”

“谢谢你。明知道那么难,还愿意坚持爱着我。”萧鸿渐一直觉得,相爱是件多么勇敢的事。

“还好。爱着爱着,就习惯了。”甄珠认为,人们太愿意夸大辛苦了,明明就是心甘情愿地幸福,不值得称颂。

“所以……”

“所以……”

那一句分开,谁也不想先说出口。

稀稀拉拉一阵脚步声嘈杂入耳,咣当一声,病房的大门被踹开!

甄珠仰起头,冲着那被一群黑衣众星捧月的中年男子看了一眼。

“给我把这个女人抓起来!臭名昭著的杀手,竟然还敢出现在我家人面前!”

萧元一命令一出,周围七八个保镖齐齐端枪。

“爸!”萧鸿渐忍着痛撑起身,每一寸移动都像在切割早已千穿百孔的创伤!

“你闭嘴!这个女人把我们害得还不够么!”

“放她走!”

萧鸿渐厉声大喝,硬生生咽下涌上喉咙的一口腥咸。他单手按在肋间,丝丝猩红已经沿着绷带和衣料洇透。

“医生说我差一点就是断骨戳心,如果你不想你唯一的儿子今天死的这么窝囊,就放她走!”

“你——”

七年前就拿他没办法,七年后还不是依然拿他没办法。

萧元一挥挥手,保镖撤去咄咄逼人的架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