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有旨意(1 / 1)

暴雨梨花枪乍现后,韩夜掌握了切磋的绝对主动。

常远陷入了被动的防御,在破防的边缘苦苦挣扎。

当然,被动的本质在于两人在切磋,而不是真刀真枪的搏命厮杀。

如果韩夜是敌人的话,常远下一秒就会拔出左轮手枪,对着被词条「精准」锁定的眉心开枪,让敌人的脑后开出绚烂的红白花。

但韩夜不是敌人,现在只是一场切磋,他不可能使用致命的武力。

于是常远就陷入了绝对的被动,被打得手忙脚乱。

但艰难总能逼出潜力。

在滑开了三十颗流星后,常远不得不将「归零」区域一分为三,两块分别位于双手的手心,一块在自己的心口待命。

防御的重点转移,变成双手主动拦截流星,最后一块「归零」区域作为最后的保底。

常远防御瞬间提升,堪称密不透风,似乎有了反击的余地。

但韩夜竟然也临战突破,手中的大枪运转愈发流畅,抖动间散射出来的枪花数量越来越多,乍现的流星也愈发的凌厉。

久守必失!

终于,进攻的流星枪刃,刺穿了防御的双手,在常远的练功服上留下了一道长长的枪痕。

两人随即默契地停下来。

常远摸了摸被切开的衣服,举起大拇指赞道:「厉害,这么紧张的时候,还能手法自如,只刺破最外层的衣服。」

韩夜则收枪在怀,拱手道:「多谢队长留手!」

缇骑小队的其他三人见切磋终止,也都上前抱拳行礼,表达自己的敬佩之情。

这不是拍马屁,而是武者对更强武者的崇拜。

自然而然。

校场上的锦衣卫旁观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切磋,纷纷投来了赞赏和兴奋的目光。

作为锦衣卫的一部分,同袍的实力强大,他们也是与有荣焉。

甚至有人跃跃欲试地大喊:「兄弟,要不要和我打一场?」

韩夜这个武痴立刻看向常远:「队长……」

常远无奈地笑了笑:「去吧,别上头把人家打伤了,也别自己受伤。」

「是!」

话音未落,韩夜就已经冲了过去,很快就和人打成了一团。

常远直接原地坐下,看着韩夜和其他锦衣卫切磋,突然觉得自己肚子里空荡荡。

下一刻,他就觉得自己的胃不再是肉,而是亟待填充的黑洞,抓心挠肺得恨不得吃掉一整头牛。

想起来了,闭关突破超凡的这两天两夜,他只喝了一点水,却没有吃过任何东西。

突破时过于专注,还有灵源热流镇压一切不适,常远完全没有感觉到肚子饿。

突破成功后的他极度亢奋,体内流转的真元虽然不如灵源热流,却也能压制身体的不适,还是没有什么感觉。

经过和韩夜酣畅淋漓的切磋,常远彻底体会到了什么是超凡,对「归零」的运用提升了一个大台阶,心中很是满意。

现在他平复了亢奋的情绪,体内的真元渐渐安静,饥饿的感觉就再也无法压制,彻底爆发了。

于是常远提议道:「兄弟们,等韩夜打完这一场,我们去吃顿好的!」

「我请客!」

高肃等三人齐声应道:「好嘞,队长!」

这帮家伙一点都不带客气,你一句我一嘴的提议,要常远带他们去口味最好、价格也最贵的酒店。

最重要的是,要喝好酒,最贵的那种!

常远不是刚穿来时的穷鬼,他现在有钱得很。

豪气的大手一挥:「中!都中!」

也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吸引了校场中锦衣卫们的目光。

只见一匹匹神骏战马从大门冲入,马背上的骑手个个身背三支红旗。

看到三支红旗,锦衣卫们集体震惊:「八百里加急!!」

骑手们进入校场就敞开嗓门大喊:

「晋省千户所缇骑何在?」

「鄂省千户所缇骑何在?」

「陕省千户所尖哨何在?」

「辽东都司百户所尖夜何在?」

「……」

随着一声声「在!」的回应响起,校场上的锦衣卫才发现,这里聚集的竟然是天下各地锦衣卫中最能打的战斗小队。

有腹地千户所的缇骑,有边境地区的尖哨和夜不收,还有羁縻地区的尖夜和巡夜。

锦衣卫四大镇抚司,在编锦衣卫共计十二万八千员,这些精锐的名额加起来只有两千两百员。

因为只招收超凡者,所以精锐小队从未实现满编,实际人数徘徊在一千人上下。

而在白柳庄校场中,竟然集中了足足四百余人。

这可是四百多名超凡者!

放到大明之外,在四野的蛮族国度中,这四百名超凡者能够轻易地灭国!

常远也接到了属于他的命令:「令锦衣卫东镇抚司,豫省千户所,第五百户缇骑小队,即刻至三大营校场待命。」

常远以腰牌为凭,从传令使者手中领取了任务文书。

随后他排队借用校场的电报系统,向南镇抚司佥事房验证了文书的暗语,这才召集自己的部下,和其他四百多名锦衣卫一起赶往三大营校场。

因为校场在京师北城安定门外,从南城白柳庄赶过去需穿过整个京师,路程超过四十公里。

所以锦衣卫调来了一列货运火车,走城东环线轨道绕过京师城,载着锦衣卫的超凡者们直接抵达三大营校场。

常远他们在车站下车时,遭到了同为锦衣卫序列,实则完全独立的大汉将军盘查。

等赶到校场大门,更是惊骇地发现,看守大门的岗哨居然是——带刀舍人!

大明皇帝的贴身侍卫,禁卫军中的禁卫军!

每个带刀舍人都是勋贵子弟,其中不乏皇亲国戚,甚至有些人就是皇帝陛下五服之内的亲戚。

大汉将军和带刀舍人的出现,证明大明王朝的主人,景和皇帝陛下,要么就在校场之内,要么即将到达此地。

四百锦衣卫超凡者都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所有人都收起了散漫的态度,前所未有的严肃起来。

常远更是想了起来,督指挥使陆焕曾经许诺过,让他有机会见到皇帝陛下。

怎么会这么快啊!

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呢!

就在这时,一位捧着拂尘的太监来到常远的面前:「你可是叫做常远?豫省千户所来的锦衣卫?」

常远擡头看过去,发现这太监身上穿的是御赐麒麟服,而且是无爪、四足如「猪蹄」的麒麟纹饰。

在大明的赐服中,麒麟服的品级最低,但穿在太监身上,却代表他与皇帝的关系最为亲近。

对于太监们来说,除非是做了司礼监秉笔太监,按照规矩可穿蟒服,否则麒麟服就是最牛叉的。

比什么斗牛服、飞鱼服牛叉多了!

常远不敢怠慢,赶紧擡手行礼道:「下官正是常远!」

太监道:「是就好!」

「有旨意!」

常远就像「狂妄居士」一样傻眼:

我,区区权百户,怎么能有旨意发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