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这个盖世英雄,是个能拧断她脖(1 / 1)

第217章这个盖世英雄,是个能拧断她脖子的盖世魔头(第1/2页)

幽州,忘川县。

叶家面摊前,一名清冷女子与一名青衫公子相对而坐。

“魏姑娘,这就是忘川县了,虽说眼下没有九公子的消息,但他如此身份,想来是能打探到的。”

魏惊蛰没有说话,而是面色凝重的看着手里的香囊发呆。

很快一名可爱的小姑娘端着两碗面放在桌上,笑着指了指面。

“姐姐,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说罢小姑娘便去了另一桌坐下,从怀里摸出一柄短剑把玩。

“娘,你不是答应带我去见阎王的嘛!到底什么时候去啊?”

老板娘停下手里的活,扭头对着女儿一笑:

“下月,下月你外公生辰,我们就回幽州,到时候你就见到魏爷了。”

他们的话并没有什么特殊,但小姑娘手里的短剑却引起了魏惊蛰的注意,只见其缓步来到小姑娘身前,语气清冷。

“小妹妹,你这柄短剑从何处而来的?”

听到这话,叶玲珑眼中闪过一丝警惕,叶父也快速跑了上来,将短剑直接塞进了怀中。

“姑娘,小孩子不懂事,您别见怪。”

他们倒不是怕惹上麻烦,而是害怕给魏善带去麻烦,毕竟魏善的仇家多。

“大叔,你别误会,我只是认识这柄短剑的主人,故而才会有此一问。”

魏惊蛰记忆中,李善这柄短剑从不离身,现在竟出现在一个小女孩的手中,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对方已经不在了,要么就是穷困潦倒,变卖了此剑。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把剑是我捡的。”

叶玲珑依旧满是警惕,她绝不允许任何人伤害自己的阎王。

曲随心摇头苦笑,一方是胆小的百姓,一方是不谙世事的大小姐,再问下去亦是徒劳。

“这位大哥,你们别怕,我们没有恶意,这柄剑的确是我家少爷的,昔日我家少爷与老爷闹了矛盾,来了这忘川县,如今家中遭逢突变,故此我们才来此地寻他,倘若你们知道,还请行个方便。”

听了曲随心的话,父女俩依旧半信半疑,这时叶母快步走了过来。

“二位客人,这柄短剑乃是我在当铺买来的,我听掌柜的说,这柄剑乃是一名锦衣卫所当,至于是不是你们要找的人,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您二位可以去总旗所打听下。”

叶母的想法很简单,首先不暴露叶玲珑和魏善的关系,倘若真是仇家,也不会扯上他们,不至于给魏善添麻烦。

二来,魏善不在忘川,对方若真是寻仇的,将其引到总旗所,正好让锦衣卫收拾对方,至于对方是不是寻亲,锦衣卫肯定比他们有判断的手段。

“多谢!”

魏惊蛰没多做停留,直接同曲随心离开。

一路上辗转,她听到的都是京城传来的消息,三皇子一党覆灭,父亲被下了天牢生死未卜,她要立刻找到李善,再试图营救父亲。

二人来到总旗所门前,两名力士挺立如松的站在门前。

魏惊蛰这次学聪明了,她没有瞎打听,而是拿着画像冷冷问道:

“阿善可在此处?让他出来见我。”

这样做是比较容易试探出虚实的,就算李善不在这,对方也最多是训斥两句。

看到画像的一瞬间,两名锦衣卫纷纷咽了咽口水,眼中满是震惊和茫然,足足过了许久,其中一人才开口说道:

“姑,姑娘请稍候,我,我去通知我家大人。”

看着锦衣卫离去的背影,魏惊蛰心中疑惑更甚,我家大人?难道李善做了锦衣卫总旗?

这怎么可能,一个看杀鸡都怕的人,怎么可能去做这杀人不眨眼的锦衣卫。

很快一名年轻总旗带人飞奔而来,也彻底打消了魏惊蛰的幻想。

来人重重抱拳,恭敬问道,至于为啥恭敬。

这么说吧!有一天一名女子拿着祁同伟的画像来到联防队门前,就一句话,阿伟在这吗?让他出来见我。

不管真假,你就说你怕不怕吧?

“敢问姑娘姓甚名谁,寻我家大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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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不仅魏惊蛰懵了,边上的曲随心也懵了。

不是总旗,还我家大人,难道是试百户?

压下心中的悸动,魏惊蛰胡乱编了一句:

“我乃是他的姐姐,你让他出来见我就是了。”

听到此话吗,史进只觉有惊雷在耳畔闪动,立刻拱手说道:

“在下忘川县总旗史进,历史的史,前进的进,既然是我家大人的家姐,还请进所喝杯茶水。”

至于为啥报的这么详细,那必然是要留下印象,否则魏善怎么知道他史进厚待了大小姐。

一进院,史进一挥手。

“来人,将我买给夫人那两盒稻花楼的糕点摆出来,再泡两壶好茶,就拿上次马百户赏我的雀舌。”

很快,大厅的桌上摆满精致的点心,但魏惊蛰的视线却始终停留在墙上的画卷上。

画上的魏善身着文武紫蟒飞鱼服,肩披墨色玄文披风,腰挂黑白双刀,依旧如往日那般俊美,只是那对丹凤眼中的眸子却满是邪气,只看上一眼,便让人失了一半胆气。

“哈哈哈!”史进尴尬的陪笑着。

“大小姐见笑了,千户大人乃是史进的偶像,为了向千户大人学习,史进便擅自命人画了一幅大人的画像挂在此处,以供史进每日瞻仰,只可惜这幅画未能展露我家大人神威之万一。”

???

魏惊蛰整个人彻底麻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实在让人心惊,就在方才,她才接受李善试百户的身份,这怎么就成千户了?

“这位总旗大人,你说他是你什么人?”

听到这话,史进挺立如松,恭敬的对着画像拱手。

“幽州锦衣卫千户,玉面修罗魏善,自然是我史进的顶头上司,亦是我史某人心中的神。”

“魏,魏善……”

魏惊蛰一阵天旋地转,昔日一群王宫贵胄二代们的一句戏言,不想竟成了真。

可饶是这般,魏惊蛰亦是无法将那个纨绔青年与狠辣弑杀的锦衣卫千户联系在一起。

不得不说,魏惊蛰是喜欢魏善的,只是藏的比较深罢了,毕竟魏善是个不为任何人停留的浪子。

其实幼年听戏,魏惊蛰便记住了那句戏词: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娶我。

是个女子都会有这样的幻想,可她爱慕之人却是个盖世废物,还是个她只能偷偷爱慕的废物。

可今日,所有的一切都重叠了,还是那个她爱慕的人,只是对方不仅不是废物,还是称霸一方的锦衣卫千户,不做他想,此刻她只想飞奔去魏善身边,告诉他自己一路的颠沛流离。

魏惊蛰的想法很美好,却不知这个盖世英雄,如今可是个有可能拧断她脖子的盖世魔头。

“他在什么地方?我现在就要见他。”

“幽,幽州,魏千户回幽州了。”

史进快速在脑中思索,自己该如何接住这泼天的功劳。

直接将人送过去,可能会起到反作用,毕竟魏善最讨厌逢迎拍马的人,到时候问一句你为何不在忘川值守,自己就傻眼了。

何况自己的顶头上司是马良,越过他去邀功,对方要是不高兴,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倒不如先飞鸽传书通知马良,把功劳给了对方,自己这边再派人保护大小姐去幽州。

如此操办,可谓是面面俱到,一来给足马良面子,对方肯定会替自己说好话,再加上自己让大小姐加深印象,对方还能不告诉自己弟弟?

一通操作,这泼天的功劳就算是接住了,多了不敢说,试百户指日可待。

“史进领命!”

“大小姐先在此歇息一夜,待史进先飞鸽传书送与幽州,明日史进便挑选精英送大小姐再去幽州,如此以保万无一失。”

“大小姐千万记住,卑职乃忘川县总旗史进,历史的史,前进的进,您无需跟千户大人提及小人,这一切都是史进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