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旧骨新血(1 / 1)

新政的混乱与阵痛还在三大“围场”内发酵,如一团难以驯服的野火,时而因清晰的规则和严厉的惩处而稍显收敛,时而又因人性的贪婪、惰性与短视而爆出新的火星。慕容汐在尝试搭建“自治”框架、引导“劳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从未忘记,这片名为“微光谷”的土地,其真正的核心与脊柱,依然是那套从她获得系统权柄之初,便呕心沥血、甚至带着血泪教训建立起来的、以“薪火十二阶”为核心的官僚管理体系。

这套体系,曾被她视为“高薪养廉、严惩肃贪、任期防敝”的理想蓝图,是她在废墟之上,试图建立的、区别于旧世腐败官僚的新秩序骨架。然而,系统的诘问、内心的反思、以及眼前这百万灾民带来的管理挑战,让她对这套“骨架”的认知,也发生了微妙而深刻的变化。

它不再是单纯用于“统治”和“控制”的工具,也不再是她个人权力欲望的延伸。它变成了一个必须自我革新、同时承载起更宏大责任的“操作系统”。旧骨需要注入新血,以适应这急剧膨胀的躯体和不复单纯的内在环境。

中枢议政厅,气氛肃穆。慕容汐高居主位,下方是经过调整充实后的“核心决策层”:沈怀仁(首席民政顾问)、萧绝(军事与安全总长)、文仲明(法政与文宣总长)、李铁山(工程与生产总长),以及新近提拔的、来自老城区“第一部”考核中脱颖而出的几位干才,分任财政、监察、教育、卫生等署的“郎中”(试用)。他们代表着“薪火制”中,从“奠基之阶”到“中流之柱”的骨干力量。

“今日,重申并完善‘微光谷国’官吏管理体系之根本。”慕容汐开门见山,声音清晰,在厅内回荡,“‘薪火十二阶’,官制四部,阶阶有别,权责清晰,此乃立国之基,不容动摇。”

她目光扫过众人,尤其在几位新人脸上停留片刻:“第一部分,奠基之阶。初、中、高等办事员。面向所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考核之国民开放。一届任期三年,最多连任两届。月俸一万五千微光币起,依阶递增。此部,为我等治国理政之手足耳目,重在执行与实务。需勤勉,需守法,更需有一颗为民服务之心。今后,三大围场‘自治筹委会’中表现卓异、通过考核者,亦可获选拔进入此阶。”

“第二部分,中流之柱。署理、主事、郎中。需自第一部晋升,或凭特殊功绩才干擢升。一届任期四年,最多两届。月俸五万至二十万。此部,为各司署中坚,需独当一面,协调上下,落实政令。权责愈重,监督愈严。尔等几人,”她看向新任的郎中们,“既居此位,当时刻谨记,权力为民所赋,一分一厘,皆需用于为民谋利。‘獬豸’之眼,无处不在。”

“第三部分,栋梁之材。侍郎、尚书、阁臣。主政一部,或入中枢参赞。任期六年,最多三届。月俸二十万至五十万。此部所虑,乃国计民生之长远,战略方向之抉择。需大视野,大担当,亦需大定力,能抵诱惑,能承重压。” 她的目光与沈怀仁、萧绝等人相接,其中意味,不言自明。

“第四部分,鼎鼐之重。大学士、枢密使、首辅。任期十年,最多三届。月俸八十万至二百万。” 慕容汐顿了顿,缓缓道,“此位,非人臣之极,乃责任之巅。系一国之安危,负万民之期望。行差踏错,便是山河动荡,生灵涂炭。故,其俸虽厚,其权虽重,其缚亦最紧——需受全民监督,需遵严格任期,更需……时刻以‘灰飞烟灭’为警醒,慎独,慎初,慎微。”

她将系统的终极威胁,毫不避讳地纳入对这最高权位的描述中,让所有人心中一凛。

“薪俸之外,更有‘绩效奖励’。” 慕容汐继续道,语气加重,“此非普惠,乃赏功罚过之利器!办事得力,政策惠民,考核优异者,赏!十万、百万、乃至千万微光币,中枢绝不吝啬!然,此赏赐,必与实绩挂钩,经‘獬豸’核查,向民众公示!绝不允许浑水摸鱼,窃取国帑!”

“同时,” 她的声音转冷,如同寒冬之风,“《反贪腐及渎职惩戒条例》、《危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谣言罪特别条例》等一切既定律法,维持不变,且需加强执行!电击之刑,乃悬于所有官吏头顶之利剑!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欺压百姓、泄露机密、结党营私、散播谣言动摇国本者,无论位居何阶,功劳多大,一经查实,严惩不贷!该撤职撤职,该入狱入狱,该电击电击!绝不姑息!”

“以往,我们资源有限,强敌环伺,不得不以重典治乱世。如今,资源稍宽,然人心之险、局面之杂,尤胜往昔!” 慕容汐的目光变得锐利如刀,“手握审批之权者,是否会因粮食物资充沛而松懈,甚至觉得‘拿一点也无妨’?掌管工程分配者,是否会因仿生人效率高超而大意,任由劣质工程蒙混过关?身处治安岗位者,是否会因局面初步稳定而懈怠,对民间疾苦与不公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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