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陈清泉40(1 / 1)

第二天早上,陈清泉提前半个小时到了办公室。

烧水,泡茶,然后找出一沓A4纸和一支笔。

他坐在办公桌后面,开始做计划——一条一条地列,把需要做的事情写下来,按优先级排好。

他要把自己打造成审判业务专家,这个目标需要一个金字塔型的知识体系来支撑。

底层的知识广度,中层的专业深度,顶层的规则精通与运用。

他按四个维度拆解了学习计划,写在纸上:

第一维度:知识广度。

不能只懂民事审判那点事,跨领域的视野必须打开。

法理学、法哲学、法律逻辑学——这些东西是写文章做讲座时的理论支撑,让人觉得有深度。

行政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环境法——处理跨领域案件的时候,能迅速抓住核心,不被下属牵着走。

最高法的文件、司法改革的政策、学术前沿的动态——这是政治敏锐度,在会议上说出紧跟形势的话,比什么都管用。

会计基础、公司法实务、证券基础知识、房地产法规——审理商事案件的时候能看懂财务报表,才能判断公司的行为是否合规。

陈清泉在经济与金融常识这一项旁边打了个重点标记。这是他目前的短板,原身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

第二维度:专业深度。

他选了一个细分领域——公司纠纷与破产审判。

这个方向正好覆盖了他的业务范围。

山水集团和大风厂的案子就属于这个领域,是他最熟悉、也最容易做出成绩的领域。

而且这个方向技术性强、利益巨大,外人看不出门道,最适合产生专业权威的影响力。

他把需要精通的实务技能列了一个清单:

《公司法》及五个司法解释——逐条精读

《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全流程掌握

《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合同效力、违约责任、合同解除

《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证、抵押、质押、留置

《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管辖、证据、保全、审理程序

最高法指导性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全部烂熟于心

这个清单就是接下来两个月的主攻方向。

第三维度:程序操控能力。

在法院,能控制程序的人,比能说清实体法的人更有实际权力。

陈清泉需要精通的不是怎么正确判案,而是怎么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把程序用到极致。

案件分配权——利用分案系统把特定案件分给自己或自己信任的人。

审限管理权——通过延长审限、中止审理,让案子在合适的时间节点恰好结案。

释明权与诉讼指挥权——在庭审中引导举证方向,决定是否采纳证据。

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权——通过评查来控制法官的判案倾向。

这四个权限,陈清泉作为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每一个都能动用。

他以前没有系统性地运用过这些权力,但从现在开始,他要把它们变成工具箱里的常规工具。

第四维度:规则精通的顶层运用。

这是最高层次,也是原身陈清泉最擅长的地方。

他知道每一条法律规则是怎么写的,更知道每一条规则的和在哪里。

当有人想钻空子的时候,他总能提供看似无懈可击的法律依据——你们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法律依据我来找。

他知道枉法裁判法律适用错误之间的边界。

前者是犯罪,后者是学术观点分歧。

他会把自己的操作包装成后者,让纪检部门很难查证。

他知道如何利用指导性案例来为自己的判决背书。

即使判得有问题,也能找到一个最高法的指导案例来证明自己有法可依。

他知道学术成果可以成为保护伞。

如果某个判决事后被质疑,他可以拿出一篇多年前的论文说:我早在几年前就阐述过这种观点,这是我学术立场的延续。

学术地位越高,判决就越不容易被推翻。

陈清泉把笔放下,把写好的计划又读了一遍,然后把它折叠起来放进了抽屉里。

他开始重新布置办公室的书架。

从文件柜里把那些充门面的书取出来,换上了真正要用的——《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的核心实务着作,摆在最顺手的位置。

最高法指导案例汇编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合订本,整整齐齐地码在一层。

最显眼的地方放了一本《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那是最高法民事审判庭的内部刊物,行业内公认的权威参考。

他在书桌抽屉里放了一本《会计基础》和一本《财务报表分析》,以备审理商事案件的时候查阅。

手机也重新整理了一遍。

微信订阅号里关注了:

最高法司法案例研究院

中国破产法论坛

人民司法

这几个行业头部号,往后在车上、在等候的时候,随手刷一刷就能保持信息更新。

全部弄完之后,他坐回办公桌后面,看了一眼窗外。

阳光正好,梧桐叶在风里轻轻晃着。

他从书架最顺手的位置抽出那本《公司法》,翻到第一页。

接下来两个月,他要先把这些书全部背完。

然后再谈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