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陈清泉58(1 / 1)

十一月中旬,汉东的天气已经凉了下来。

梧桐叶落了大半,街道两旁的树枝光秃秃地伸向灰白的天空,透着一股冬日将至的清冷。

陈清泉走完了全部任命流程,正式到任汉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他到了新办公室,推开门的瞬间,他下意识地拿目光丈量了一下——三十平方米,比京州中院那间二十四平方米的办公室大了整整一圈。

新的办公桌是深色的实木桌面,比原来的宽了将近三分之一;

文件柜也换成了三开门的大号,整整齐齐地靠着墙壁立着;

落地窗正对着楼下的花园,虽然十一月了,草坪还是绿色的,几棵常青树在风里微微晃动,看着视野开阔了不少。

他坐进新的皮转椅里,靠背的高度和硬度都刚好,比中院那把坐了多年的旧椅子舒服了一大截。

省高院和中院的区别,不是一个字就能概括的。

行政级别上,省高院院长是副省级,而京州市中院院长是正厅级,平台的层级直接决定了发展空间的上限。

管辖范围上,省高院覆盖全省,市中院只对应一个城市。

但最核心的区别在于业务定位——省高院是二审法院监督者,不处理大多数一审案件,而是审理对市中院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同时对全省法院进行业务指导。

而市中院是,承担了最繁重的审判任务,是许多重大复杂案件的一审起点。

陈清泉分管的工作延续了他在中院的积累:

民事审判第一庭(传统民事纠纷:婚姻家庭、侵权、合同等);

民事审判第二庭(商事纠纷:公司、破产、票据、证券等);

以及审判管理办公室。

他负责全省民商事案件的二审、再审审查的业务指导,继续抓全省中院的发改率考核。

院里有五位副院长,他排第三。

跟以前最大的不同是——他背了那么多法律书,现在该输出了。

以前在中院只需要法律审案子,到了省高院,需要法律、法律了。

结合工作中碰到的各种案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是他给自己定下的硬任务。

他刚在办公室里坐下来泡好茶,电话就响了。

来电的是省高院院长,叫他过去聊聊工作安排。

接下来的日子忙碌而充实。

十二月初,省里传出消息——高育良的工作迎来了调整。

他被调任省政协副主席,从省委副书记到政协副主席,级别依然是副部,但实权的差距毋庸赘言。

陈清泉收到消息的时候正在办公室里起草一篇《人民司法》的投稿,他放下笔,在椅子上安静地坐了一会儿。

高育良如果努努力,做政协主席也是有可能的。

但高育良应该是选择了把资源都叠加在祁同伟身上,把他推上了副部级的位置。

政治就是这样,不能既要又要,贪得无厌的人是走不远的。

不过也好,至少体面地退出了。

高育良搬到了政协家属院居住之后,陈清泉特意去做客。

那天晚上高育良的兴致还不错,在书房里跟陈清泉喝了两杯茶,聊了聊最近的时事。

清泉,高育良端着茶杯说,你在省高院好好干,专业路线走得稳。政协这边你少来,你现在是发展的关键期,把精力放在工作上。

陈清泉点头说是。

离开政协家属院的时候,夜风比刚入冬的时候又冷了几分。

陈清泉站在门口把围巾紧了紧,回头看了一眼别墅窗口暖黄色的灯光,然后转身走进了夜色里。

之后的日子,他减少了一切无效的酒局。

工作上的应酬能推就推,该去的场合去了也是早早就告辞。

他把更多的时间放在了业务上。

分管的民事审判庭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每个季度都有提升。

发改率在考核中连续四个季度保持前三,省高院的院长在内部会议上多次点名表扬。

最高法有一次在通报全国法院审判质效的时候,也顺带提了一句汉东省高院在民事审判管理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

每两个月,他都会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文章。

《人民司法》登过三篇,《法律适用》登过两篇,还有一篇关于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论文被《中国法学》收录了。

他的办公桌上渐渐堆起了一摞期刊样刊,上面印着陈清泉三个字。

他也多次去京城参加最高法组织的学术研讨会。

坐在高规格的会议室里,周围是来自全国各地的法院同行、法学教授、司法改革专家,他被邀请做主题发言的次数越来越多。

第二次去京城开会的时候,最高法的一位副院长在茶歇时主动走过来跟他聊了几句,说汉东那边的民事审判工作最近做得不错。

生活中,陈清泉也没闲着。

股票账户里隔三差五就会多一笔收入。

他没有贪心,每个季度操作一次,赚够了就收手,从不恋战。

几年下来,身价比刚到省高院的时候翻了好几番。

当然,每一笔收入的来源和纳税记录都清清楚楚,他在纪委那边做了个人财产备案,干干净净的,谁查也不怕。

虽然省高院副院长的实权不大,但正厅级的平台摆在那里,人脉自然就高端了。

他在系统内讲话的影响力、在学术圈里的知名度、在兄弟法院之间的人情往来,都跟中院时期不可同日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