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乱糟糟的江湖(1 / 1)

少年踏剑行 苏若景 4720 字 11天前

路上疾行军的两个人一口气走出了二十余里,甄有钱舔舔嘴,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走了,说什么也得歇歇脚。

丁前溪看了眼天色,西边的晚霞映月,天开始暗起来,这种天气等下晚上会很冷,所以停下脚步的少年跟以往一样,捡些干柴去了。

甄有钱从一开始的絮絮叨叨,到两天后的埋头赶路,仿佛离那座幕北山越近,这条小蛟龙的心事就越多。

压得他意兴阑珊,沉默寡言。

跟李宁洛分别以后,丁前溪不再刻意的挑些官道前行,以往照顾着姑娘爱美的天性,天黑之前都会找些客栈酒楼等人多的地方,最起码洗澡方便。

离开了钟离郡以后,虽然路上又有个人陪伴前行,可两个大男人,就没那么讲究了。

几乎是沿着一条直线前行的两人,遇水的时候捉鱼,遇到野兔子的时候也捉了带在身上,路上偶尔能见着挂在树上的几个表皮发黑的浑圆野果,坚强的熬过了整个冬天,放在溪水里化开冻碴,味道竟出奇的好,汁水十足,可口无比。

拉撒就更简单了,随便找个避风的小树丛,反正荒郊野岭,平时也没多少人路过,不过没多少人不代表真的没有人,行走江湖多的是心怀鬼胎不敢走大道的莽人。

就好比那御剑疾驰的两名年轻剑修走后,丁前溪二人就遇到一行一看就不是什么正道人物的五六人,个个生得凶神恶煞,一脸横肉,脸上就没有不带着伤的,还有个缺了两只耳朵,削去一只鼻子的怪人,好在与这行人相遇,没闹出什么风波,六个人斜眼瞥了二人一眼,便快速离开了。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谨慎,往往那些人落单的,看着好欺负的人,最好离得远些,特别是胆敢一个人在乡野小道上行走的姑娘,看衣着暴露程度,什么领口扯得颇为低得,甚至是香肩半露的,一定不能被美色迷了心智,好些人老前辈就在这种女子身上阴沟里翻船,小命不保。

特别是在山阴城这种人少幺蛾子多的地方,自古以来就是人多的地方鬼魅魍魉出没的少,那是因为人的生气压得住地气,山阴城这地方,本身就处在两座大山之间的城市,好不容易因为边关贸易走私马匹一类的生意,聚拢了一批只要钱不要命那种形形色色的人。

结果三百年集聚下来的人口,被十几年前那场大战一下子打没了。

百万人口的大城最后只剩下十几万的奴隶。

上面没了生气,地气上涌,所以一路上遇见的精怪一类的并不少,比如那条贪嘴被垂钓上来的金黄鲤鱼,这种精怪怎么可能会吃草根下的肉虫,还不是因为,一缕龙气附着在钩子上。

两人先前路过一座颇为壮观的石桥之时,大白天的晴空炸雷,桥下溪水猛涨不止,眼看着就要冲塌石桥下的基座,可不知为何,汹涌而来的溪水很快倒流而上,甄有钱轻轻放下已经微微抬起的脚掌,笑着跟丁前溪解释道:“一条小蛇调皮,练习走江而已,很多山水录上都有写过这种情景,见得多了,就不会很奇怪了。”

有句江湖传言称,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其实出了青集,还真有匪人精怪之类的,想要趁着夜色,摸黑对那个浑身上下空无一物的青衫少年出手,那个背着剑的年轻人多少有两把刷子,可一个书生模样的,瞧着就好欺负,结果出手的那个,刚刚接近拉完屎提好裤子恰好向前走了两步的年轻人,浑身充满爆炸肌肉的中年汉子,也不见如何便直挺挺的栽倒在地,应该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被屎憋死的可怜人。

与汉子同行的那拨人转身便走,走江湖可不能信那什么事不过三,最多最多出手试探一次,否则就是点了甜汤还送菜,都是添头了。

甄有钱无聊地给火堆添柴火,丁前溪拨了野兔皮找了个地方开始掏去内脏,少年将水囊抛给那个无聊的青衫,嘱咐道:“咱们的清水不多了,我看你实在无聊得很,不如去附近找些水来,这兔肉还挺噎人的,等下免不了要喝水,辛苦你了,记得速去速回啊,因为时间太久,烤兔肉可就要熟了。”

每天也就吃熟食这点乐子了,甄有钱飞快站起身拍拍屁股跑开了,小蛟龙跟丁前溪相处了这么些天,下意识的模仿少年一些行为习惯,什么只要从草地上起身必拍屁股,喝完了水必用袖子擦嘴,甚至从不知道清洁牙齿为何物的甄有钱,都开始偷偷的用些粗盐蘸在食指上使劲得摩擦牙齿了,还知道喝口水咕噜下然后吐掉。

人类真是麻烦,吃饱了不该睡觉养膘吗?可惜天天只能吃个半饱,还要被人类使唤着干活,我龙的肚皮都小了一圈了。

烦龙。

甄有钱离开丁前溪的视线后,张开嘴,很快便有细细的水珠自天空凝聚,汇成一条水线钻进那颇大的水囊内,下意识抬起袖子擦嘴的青衫少年,右边袖口那里,始终干净如新,这本就是他化蛟时的遗蜕,又怎会如丁前溪袖口那里,黑抹抹一片呢。

打完了水正想往回走的青衫少年,注意力被远处山头上两拨人吸引了注意力,左边的一群人就是白日里遇上的那六名凶神恶煞的江湖人,右边有个穿着锦衣的公子哥护着一位腿很长的姑娘,甄有钱来了兴趣,干脆将手拢进袖子里看了一会,那娘们长的真不错。

面色苍白的年轻人独自一人逃跑应该没多大的问题,可拽着个拖油瓶,实在是跑不动了。

那六个汉子相互嬉笑着,完全不把对面那一男一女当回事,砧板上的鱼,还能跑了不成!

…

…

一阵肉香传来,甄有钱一拍脑袋,差点忘了正事,看热闹哪有兔肉香?

青衫少年很快返回火堆边上,丁前溪拎开烤好的兔子,又重新架了一只上去。

没办法,抱着水囊眼巴巴看着兔肉的那个家伙,实在是太能吃了些,等下他要是吃不饱,夜晚睡觉的时候肯定满地打滚,翻来覆去睡不着。

丁前溪撕下一只兔腿,将剩下的兔肉递给了蹲在地上的青衫,那家伙也不知道跟谁学的,喜欢蹲在地上吃饭。

少年啃着一只兔腿,走过去跟青衫蹲在了一起,无他,两个人抱团取暖,感觉上就暖和些。

啃着兔肉的甄有钱喝了口水,含糊道:“兄弟,我刚刚去打水的时候,看见白天那群脸上带疤的壮汉了,他们正跟着一男一女对峙,就在不远处的山头上,看样子应该是劫财又劫色了,那公子哥穿着的锦衣,一看家底就颇为厚实的样子。”说完还悄悄瞅了眼啃着兔腿的那位发黑的衣袖,看看,走江湖就得是这身打扮,穿着光鲜亮丽,那不是把有钱二字,写在脸上嘛?

“护着一名颇为俊俏的小姐,怎么说的,其实以兄弟的眼光来看,也就是俊俏而已,算不上有多惊艳的那种,可她那双腿,啧啧,真的很长啊,腰身纤细,啧啧…”

丁前溪眼神古怪的盯着脸上神色陶醉不已的甄有钱,开口道:“我怀疑你有什么奇怪的喜好。”

甄有钱撇撇嘴,大兄弟肯定是误会了什么,只有年幼的蛇才喜欢细不溜索的,他甄有钱从小就很旁蛇的喜好不一样,那条颇为丰满圆润的大白蛇,才是这条小蛟龙的心头好,哪怕过了百十年,依然忘不了。

青衫少年撸起袖子,向着丁前溪展示那其实并不突起的肌肉,得意道:“兄弟,看我壮硕的身姿,那小娘子能架得住我几番折腾?反倒是你,跟她颇为适合,喂,我把她抢过来给你当暖床丫鬟吧,到时候调教腻了就放她走,咱别的不多,就是金山银山多,随便从指头缝里扣些给她当做路费,等她衣锦还乡的时候,找个老实人相夫教子,说不定那会儿还要对我感恩戴德…”

丁前溪吃完了兔腿,又将那堆炭火里添了新柴,此时听到青衫少年这番言语,就想着要开口,结果被对面蹲着的那人打断思路。

青衫少年笑眯眯说道:“是不是又想说不合适?哈哈,我刚刚那话,逗你玩的。”

小山头上。

没了鼻子的那人说话语调怪异,特别是张开嘴笑得时候,声音更为瘆人。

“跑啊?怎么不跑了?你个小白脸有本事英雄救美,怎么没本事继续跑啦?还是说搂着那贱货的腰肢,摸上小手,便腿软的跑不动了?”

为首的那个壮汉附和道:“老五,咱们等了两天才如鹰捉兔子般戏耍而来,中间路过暗香阁快活了一整晚…”

男人提高声音,大声喝道:“你们问问二弟,他腿软吗?”

这群人中排名第二的那个是个矮小汉子,他接过话来拍着胸脯大笑道:“是姑娘被床摇得腿软才对!”

矮小汉子身旁五人,以刀身拍着肩膀,震得铁环哗哗响,一个个爽朗大笑,嘴角讥讽,嘲笑无疑。

“老二,等下你不把床摇散了,老子就把你那家伙切了喂鸟!”

“哈哈!这等美事,大哥先来,咱们兄弟,人人有份!”

锦衣公子白脸,强自按住剑柄,身后护着的那位姑娘,面色愤恨,可苍白的小脸上还带泪花,几缕秀发垂散在耳边,一副认命的样子,她何曾被人如此羞辱过?

认命的姑娘瘫坐在地,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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