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销给老师(1 / 1)

书蕴芳华 李幼谦 2588 字 1天前

唉,我们的文化督查者们,不但要懂法,还要看书呀,那么多的文化糟粕出笼,真不知他们干什么去了。

算了算了,为那么一本书,也犯不着去挨批评,随他去吧。我暗自庆幸,幸亏《金瓶梅》被收起来了,也不知道他收在哪里。

人走了以后,袁天成回来了,问他刚才把书藏到哪里的?他没好气地说:“就你给我找麻烦,搞这样的书来,幸亏我把它藏起来了,如果放在外面给他们搜查到了,就不是那本皇历的小问题,这是**,这是禁书,我是法人代表,不是让我倒霉吗?”

这家伙,结婚以后,似乎有老婆撑腰,现在真正甩着老板的架子了,我也瞪着眼睛说:“也不是我在外面买的,是春桃发过来的好不好?”

一提到春桃,他气焰消失了,眨巴眨巴眼睛,扭头看着窗外:“不是你要,她能发这样的书来吗?她可是个规规矩矩的好女人。”

怎么?卖这样的书就是坏女人了吗?他翻出来订单,找到了进价,非要我把这个钱给他,然后把书给我,让我想办法自己处理,说免得把书店的名誉搞坏了。

我真的没有要这书,但是,春桃既然把这书发给我,就是因为顾客需要,而且,折扣很低,也是想让我们多赚点钱,我不能怪对方啊。既然,这书不敢拿出来公开卖,但一定有需要他的人,推销给谁呢?

我拍拍脑袋,突然想到了我上大学的时候,教古典文学的张教授津津有味地讲着这部小说,至今还记得他的遗憾,说他只看到一些评论,他是搞明代文学研究的,最需要了解明代的政治经济文化,却没有看到过原著,也不知道在哪里能买得到。想到这里我突然兴奋起来。可以到大学教工宿舍找他,但是,提着那么大一包东西,实在太显眼,还是要事先打个电话联系一下。没有联系他的电话,只有找吉辰。

我连吉辰的电话也没有,可是有他妻子的电话呀,还请她帮忙要过书的。于是绕了这么一圈,找到了张教授的电话。接通之后,他很快就听出了我的声音:“李宏达?你在哪里教书?”

学者型的教授都是书呆子,难道不知道?我们毕业的那一年,已经有90%的学生不分配了吗?第2年全部取消分配,我到哪里教书去?

三年前给我们上过课,至今还能听出我的声音,我有几分感动,又因没有好工作而委屈,声音都有点颤抖,老老实实回答他:“张教授,谢谢您还记得我这个学生,只是命蹇时乖,我至今还没有教书的资格。”

他的声音有几分沙哑:“哎呀,可惜了,可惜了,你口才好,形象佳,学习成绩优秀,堪为师表,竟然没办法当老师,现在在做什么工作?”

老师这么关心我,给我这么高的评价,鼻子一酸,喉咙有几分哽咽:“张老师啊,我现在,现在给别人打工,卖图书……”

“卖书?”他沉默了一下说,“……那……也好,我是有声传播知识,你是无声传播知识,我们也算是异曲同工,可以称之为同行了。以后,我需要什么书?就到你那里买了,在哪个书店?”

正觉得不好开口呢,趁此机会,接下来说:“我在百川书店上班,得到一部奇书,想起老师,您跟我们上课的时候提到过,需要通过小说了解那一段时期的社会人文史,就是没有看到原著,现在有书了,您是不是还需要?”

“《金瓶梅》?”他顿悟,“现在这种书解禁了?”

“没有看到有文件禁止,也没有看到解禁,只是有一套了,如果需要,我就给您送去。”

“哎呀太需要了,我早就对你们说过,小说远远比历史更能真实反映当时社会现实,《金瓶梅》是《红楼梦》的祖宗,作为我们文学研究者来说,是必须看的书,我马上到书店去拿。”他欣喜之情溢于言。

“不不不,书店人多,不便公开销售,我给您送去吧。”我曾经到他家去拜访过,又确定了一下地址,我弄大包装了,骑着自行车,马上回母校,亲自送到张教授家里去

抚摸着离金色的封面,他感叹地点头:“知我者,宏达也,难得难得,这是国家高级干部才看的书,我也能搞到一套了,是不是要加钱?”

我不好意思,书都按定价卖的,可以少卖一店,老师耿直,还说要加钱,我也不忍心赚取差价,就说:“书是有折扣的,怎么好意思赚老师的钱?少100块钱,我不是老板。”

“这怎么行?市场经济,守法经营,分文不少,你给我搞到就不错了。”张教授按照书后面的标价,分文不少地把钱塞进我的红包,感叹不已,“你是我最好的学生之一,想不到不能教书,却去卖书了,我心戚戚呀。”

我诚心诚意对张教授说:“买书也挺好的,给人们提供精神食粮吧。”

“好,好,”张老师拍拍我的肩膀说,“说得好说得好,有这样的心态,卖书也能卖得很出色,是金子到哪里都发亮啊。”

我顺便告诉张教授,以后要有什么书就直接打我电话,千方百计都要找到,我把电话留下以后,这才告别了他。

给书店消除了隐患,帮助了曾经对我不错的老师,自己又赚了一笔钱,都亏三老板到我们那里报信,大头这才着急,吓坏了,然后要我用进价买了金瓶梅,转手就把它卖出去了,21册的书,我就便宜了10块钱,赚了100多块,真是,多个朋友多条路,少个敌人少堵墙,做生意还真要靠人脉呀。

不慌着回书店,想想三老板对我真还不错,就到他们书店去了,把他叫出来,说中午请他吃火锅。

他有点受宠若惊:“请我吃饭?无功不受禄啊。”

我说,感谢他为我们通风报信,只收走了一本《万年历》,是不是中午要请你吃饭?

他也爽气,说上次我帮他处理了那么多书,也没有请我,干脆我们俩抬石头吧。

“好说好说,最主要是在一起聚一聚,交流交流信息。”我们一对巴掌,他跟店里人交代一下,就一起到了巴将军火锅店。

在桌子边坐下来,才发现我们两个虽然讲得来,但饮食习惯完全不同。

我一进店就要了一个鸳鸯锅底,他马上把手一挥:“我们两个又不是鸳鸯,要什么鸳鸯锅?”

“你也不吃辣?”

“谁说的?”他把桌子一拍,“老板,上个全辣的锅底,来火锅店就是来品尝如火的热情,我是怕不辣的。”

我苦着脸说:“拜托拜托,从小跟着母亲清心寡欲,哪能吃辣椒啊?”

“尝试一下嘛,吃辣才能体验男子汉的刚强,那就来个微辣的吧。”三老板又把桌子拍了两下,“再来一瓶古井贡,6年的。”

“什么?还要喝酒?”我说,“下午还要上班的,我只是趁着推销书才跑出来。”

“你这也是工作啊,我们两个不是还要商量去武汉的事吗?”

“但是,也不能耽误太久了吧……”

“你怎么像个小媳妇一样?还受人管吗?”他黑黑的脸庞上,胡子刮得精光,两个腮帮子红红的,薄薄的嘴唇流露出男子汉的气概,爽朗地说,“不如跟我俩一起干,我给你充分的自由。”

我摆摆手:“算了算了,吃个中饭,你还要搞策反?”

“好好好,不说那些了,吃饭要紧。”见饭店老板已经把一盒子酒端上桌子,他就要忙着开瓶子。

“我真的不喝酒。”我伸手把住他的大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