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神秘提箱(1 / 1)

书蕴芳华 李幼谦 2659 字 2天前

我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没有拖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难道不如一个老头子吗?

自己却还在帮人打工,想想都惭愧,出门来还担惊受怕的,有什么出息?

心目中满是对鸟儿的崇拜。后来,让我鄙视它们了——那是在中饭以后,伙房把残汤剩饭往江里倒的时候,海鸥们一起聚集到船弦边来了。

船开走了,它们却留在那漂浮着食物残渣的水面上,似乎分吃完了才又追赶上来。

我的敬佩之情全化为鄙夷——原来海鸥跟着轮船飞,随波逐浪只是为了捡食浪花中激起的小鱼虾,除此以外,它们还抢吃我们剩余的饭菜呀。象征革命的鸟儿,简直辜负了革命作家对它们的赞誉,我真有点恨铁不成钢了。

午饭以后回到了床上,又才见了吕经理,他正和那个小伙子在说话,他们两个都在上铺,只是对面,隔着一条走道,说话很费劲。我就想不通了,我是后买的船票,还买到了下铺,他们先买的船票,怎么居然都买不到下铺呢?

我问小伙子,怎么不给老人买个下铺?

“这是湖城百川书店的李经理。”

听到他的介绍,我有点奇怪,吕之洋怎么知道我姓呢?小伙子还没说话,他老板给我介绍,说那是他的助手,也是雨山书店的现任老板,叫任于重。跟着就笑话我,“你是第一次坐轮船吧?各个港口对上下人是掌握得清清楚楚的,我们上船的时候,你这个下铺上还睡着人,但他就到你们湖城下的,所以你才能买到他的票。这叫一个萝卜一个坑,扒了你那个坑里的萝卜,才能种下你这个萝卜。”

“好吧,我这个坑位置好,还是放大萝卜吧。”

“那就谢谢你了。”老人翻身下床,身手敏捷,任于重把老人的一个黑包递给他,自己还提着个小皮箱,同时收拾自己的行李。

我问他往哪里搬?

他说:“哪里也不搬,接到电话,家里有事,马上要回去。”

我说,车不到站全部靠岸,怎么能回去?

“安庆港要到了,我在那里下船,换汽车回去。”

小伙子说着翻身下床,说拜托我一件事。我以为他有大件行李要拿,就说没问题,我送他下船就是。

他说:“不是的,本来我跟吕经理一起到武汉的,现在我提前要下去,就拜托你照顾他了。”

“这可是我的导师,才半天功夫,就跟他学了不少东西呢,一路上正好请教。”

“还有这个。”他说着,右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把钥匙,抬起左手。

我才发现,他虽然提着皮箱,但那皮箱是一条短短的银链子锁在他的手腕上的,打开锁以后,他把皮箱递给我:“这个接力棒交给你吧。”

见我愕然,吕之洋解释道:“不要辜负我们的信任哦。”

这么精致的小皮箱,还要锁在手腕上,一定装了满满的钞票,我怎么能担当这样的大任?自己腰包里面的钱都坠得腰疼,连连摇头:“别别别,我可担当不起。”

“就是信任你,我才放他走的。”吕老板说,“我提着这皮箱也不像啊。”

老农民的模样,提个小皮箱,是不相称,竟然我充当他的跟班,拎皮箱,这是职责。只是担心他那里面装的钱,于是我说:“可以帮您拎皮箱,但是,钥匙你保管好吗?”

老吕冲着小任笑笑,坐在我的床边上,接过一把小锁与链子,裂着嘴,一口黄牙,带着讨好的神色:“那么,我就把箱子锁在你手腕上,你不介意吧?”

把皮箱当手铐?我很不自在,但是,这么精致的箱子,里面装满了钞票,何其贵重,我提在手上大概都不安全,别人要把皮箱抢走了怎么办?生姜还是老的辣,我点点头说:“没事儿,锁吧。”

“钥匙放我这了。”那根明晃晃的链子短短的,绕过皮箱的把子,在我手腕上绕了一圈,还用小锁锁上了,还把钥匙放进他带拉链的口袋里。

“可以,”我对他们开了句玩笑,“等会把你们甩了,我把皮箱带回家,还怕砸不开锁吗?”

他也以玩笑反击:“南京梁老板厚道,夸你是至诚至信的君子,看来不是那么回事啊。”

“你要听他忽悠,把你卖了还帮他数钱呢。”

就在说笑声中,听到轮船汽笛鸣响,老人就说送小伙子出去,箱子在我这里,钥匙不在我这里,他也放心,我也放心,让他们两个去吧。我翻到上铺,手上绑着箱子总是不方便,我侧着身子,箱子靠着板壁,等了好一会儿,轮船静止,然后又晃动起来,老人也回来了。

我让他到我的床上睡觉,他说,还是聊聊天吧,晚上有的是睡觉时间。

我就说,在船尾站了那么长时间,肯定累了,靠在床上说话吧。

他说在船舱不好抽烟了,先到外面去抽一根再说:“饭后一袋烟,快活似神仙。”

等他回来靠在床上了,我也翻身下床,坐到他身边,近距离的接触,说话更投机。

我问他怎么想起来卖书的?他说他喜欢看书,也喜欢别人看书。

“你知道我以前是干嘛的呢?”

我想说他是种地的,但在给我栓箱子得时候就感觉到了,他的两手细腻,软绵,绝对不是体力劳动者。他承认:“过去我是个教书的。”

“呀——崇高的职业,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祖国花园的园丁——这是我最羡慕的职业了。”我一点儿没有恭维他的意思,的确是我的心思,当初读师范,就是为了将来当老师的,“这么高尚的职业,怎么想起来卖书呢?”

“不是仅仅卖书,我是做书,是书商,是出版书。”

这说出来简直就是诗嘛,受他的感染,我禁不住拍手叫好,你简直有私人气质,是不是也写书啊?他点头承认,说就是因为爱书,所以换了职业。

“什么?你不当老师了?”我诧异地问。

“一直带高三的语文课,真累呀,学生累,老师也累,可是不看书的学生,语文怎么能学得好?你也是从学生学上来的,数理化都有满分的学生,可是在中学里,150分的卷子,能考到120分的都是凤毛麟角。因为语文面太广了,不仅要博览群书,还要有着自己的头脑,还要善于文字表达。这真不是老师能够教出来的。”

想到我们高三那一阵子的紧张学习,的确数理化学好容易,语文得高分的真不多。所以我到中学大学,都靠着我广泛的知识面,灵动的笔,语文成绩遥遥领先。我也体会得到老师的辛苦:“真的,最难教的还是语文。”

他闭上了眼睛,感叹道:“高三的语文老师,连休息时间也没有,就是满堂灌,也让学生能够记得住啊。教了他们,自己就没有看书的时间了。过去想看书,没有书看,可惜书多之时,也是时少之日,只好偷得浮生半日闲,从睡觉中切割些时间来读书,有时实在疲劳没有读书的时间,便常常有切肤之痛。后来有个机会,进了机关,换了工作,哦,那也是一段很长的历史,又有一段曲折才开的书店。”

我突然对这个老者肃然起敬,要知道,我最大的理想就是在中学教个书当个老师,具有稳定的收入,有寒暑假,还能得到家长和学生的敬仰,可是我身边这个老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读了那么多书,思维清楚逻辑严密,不当老师真是可惜呀,现在又要做书,难道是为了追求利润吗?

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他淡淡一笑:“我孤身一人,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不要以为我想发财,吃的用的都很简单,抽烟抽得好一点也是为了健康,你说我挣那么多钱干嘛呢?为了救济贫困子弟上学,我已经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