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匆匆扫了几眼,他神色便有些微妙。
好消息是:确实是别人老婆,但男人已经死了。
坏消息则是:那个叫沈阳明的虽然死了,却阴魂不散。
本来还有所顾忌,毕竟强抢民妇终究有损声名,免不了被母后和皇兄一通训斥。
可如今情形不同了。
那沈阳明没福分,想必坟头草都几尺高了。
再说了,父皇后宫里,不也曾纳过几位孀居的美人?
虽然后来那些美人又成了寡妇……但子肖其父,这道理总没错。
只要行事不逾矩,母后与皇兄纵有微词,想来也不会当真阻拦。
更何况,这大乾朝哪怕建国了,前几年还在打仗,不过近年才得安稳。
战乱致使丁口锐减,朝廷早有明令,为恢复民生,是鼓励寡妇再醮的。
断不会像前朝那般,拿那劳什子贞节牌坊来捆缚女子,做那些虚伪文章。
赵廷玉越想越觉得一切都那么美好。
正巧他逃离京畿,正好他遇上她,正好她男人死了。
嘿嘿,这不就是天降姻缘嘛~
而且他身为皇室贵胄,响应朝廷诏令,为皇兄的德政亲身示范、添砖加瓦,岂非理所应当?
这非但不是过错,反而是一份拳拳报国之心。
不过顷刻功夫,赵廷玉的心思便转了几个来回,当真应了那句“男人心,海底针”。
这会儿他早把“冷静冷静”的念头抛到了九霄云外,满脑子只想着该如何与林雨桐来一场“天赐良机”的巧遇。
虽说可以直接求皇兄下旨,但这样太冒昧了,万一她不喜欢这样呢。
不管怎么说,年轻人嘛,还是希望自己喜欢的人,也恰好喜欢自己。
可问题来了。
林雨桐在沈府里琴棋书画、煎茶赏花,日子过得比那山里的狸猫还宅。
赵廷玉把脑仁都想得发烫,也没琢磨出该怎么“巧遇”一个深居简出的寡妇。
更叫他憋屈的是,派人打听了一圈,外头风评竟出奇一致:沈府林夫人对亡夫沈阳明用情至深,至今郁郁寡欢,闭门谢客。
淦!
那死男人,死了还这般惹人嫌,怪不得老天看不过眼,把人收了去!
还有林雨桐也是,那沈阳明有他地位高,有他年轻俊朗吗?
年轻的晋王,在无人知晓的地方无理取闹。
最后思来想去,终于想到了一个妙招。
山不就我,我就山。
她不肯出来,那他便进去便是。
区区沈府,那几个看门的护院顶什么用?也不过是吓唬吓唬寻常宵小罢了。
沈明杰和沈明月:呵,要不是主人吩咐不用管,把你剁成臊子都没人阻止的了!
年轻人,就是有干劲!
想法有了,立即就加以实施。
他先是让护卫将自己弄出看似很严重,其实就是皮外伤的样子。
而后趁着夜色,翻进了沈府。
却不料沈府这园子修得九曲回肠,他又是第一次来,半晌没找对地方。
一时不慎,踢翻了花盆,惊动了巡夜的护院,仓促间只得一路疾奔,竟鬼使神差撞进了林雨桐所居的院落。
月光透过窗棂,映出榻上人影。林雨桐早已卸了钗环,青丝如瀑披散,只着一身素白单衣斜倚在床。
听到细微的动静,立即惊醒,可还没来得及起身,人就被摁在床上。
今夜虽非圆月,但月亮亮堂得很,而且还相当放肆,根本不经过主人的同意,就进了屋子,就跟某个男人一样。
赵廷玉没想到,阴差阳错之下,还让他跑对了!
哈哈,他就说嘛,这是天赐良缘。
不然怎么就这么巧呢。
而此刻,林雨桐还在兢兢业业的演戏,她惊惶抬眸,泪珠悬在睫上,将坠未坠。
那张本就清丽的容颜因惊惧更添三分楚楚,单薄的衣衫下身形微微颤抖,仿佛稍一用力便会碎掉。
赵廷玉握着匕首的手几不可察地抖了一下。
他原想做个凶徒模样逼她就范,可此刻对上那双蓄满水光的眸子,险些就要丢开凶器将人揽进怀里细细哄慰。
但他终究咬牙忍住。
来日方长,若第一面就对她搂搂抱抱,往后哪还有亲近的机会?
于是他硬生生压下翻涌的情绪,只将匕首又往前递了半寸,声音刻意压得冰冷沙哑:
“不要出声,否则后果自负。
我来之前就已经探明,你是未亡人,家里还有三个幼子。
若是你敢妄来,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帮我上药,伤好之前,我就在你这里养着!”
闻言,林雨桐吓得更是忍不住的颤抖,指尖攥紧被角,泪珠终是滚落腮边,却终究没敢违逆,颤声应了。
看到这一幕,赵廷玉第一次深觉自己是个变态。
明明她都被他吓哭了,可看到她哭泣的样子,他不仅不愧疚,反而更兴奋。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邹氏带着几分惊喘的询问声:
“姑娘,府里似是进了贼人,护院们正四处排查,您这边无事吧?要不老奴进去陪着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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