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样本零死亡前姓名(1 / 1)

半闸压住井口后,旧井第一次安静到能听见纸页翻动。

不是风,不是广播,也不是回声。声音来自调度室正中那张桌子。证据袋里的纸一页页鼓起,像有人隔着封条在核对顺序。

纸带记录器吐出新阶段规则。

【姓名互证阶段规则:】

【一,死亡前姓名不得由残字单独补全。】

【二,姓名需至少五份物证互相支持,且不得互相代替。】

【三,物证来源包括:调度单、班牌、手写页、退件包裹、安全报表、本人表述。】

【四,错误姓名将转入L-07统一封存。】

【五,正确姓名只能打开本人记录权,不等同于复活、赦免或完整解释。】

规则第五条把赵启盯住了。

“不等同于复活。”他读了一遍。

周眠说:“也不等同于治愈。”

顾临川点头。

“所以第十九阶段不是把人救回来,是把名字从错误记录里拿出来。”

沈知白翻开白塔封存册。附加目标页没有再亮红线,只多出一条旁注。

【白塔阶段建议:若姓名互证失败,执行封存,避免错误姓名外溢。】

这条建议仍有现场依据。错误姓名一旦进入系统,会把L-07接口重新接上。没有人把它划掉。

秦照夜在桌面划出六个证据位。

【一,第三班原始下井名单。】

【二,封井申请单与调度单残角。】

【三,旧班牌。】

【四,梁易手写可验证页。】

【五,镜城书局包裹外层。】

【六,矿井报平安记录。】

纪含章把证据袋按顺序放好,每一袋之间留出一掌宽的空隙。

“不能堆在一起。”她说,“堆在一起,系统就会把它们当成同一份授权。”

马原在版本表上写:

【互证,不合并。】

纸带接受。

第一只证据袋打开,第三班原始下井名单露出蓝边。十五行姓名,温叙在第十五行。第十六行是后补红框,第十七行没有行格。

秦照夜把第十五行放大到玻璃板下。

【温叙。】

字迹干净,矿务登记员常用的硬笔。温字横画压得重,叙字右侧收笔规整。没有涂改。

沈知白说:“原始下井名单支持温叙,不支持温许。”

顾临川说:“记录反证。”

马原写:

【证据一:原始下井名单登记为温叙。】

【作用:证明事故时公开下井登记名为温叙;不能证明死亡前姓名。】

纸带吐出灰字:

【温叙即死亡前姓名。】

秦照夜把灰字剪下,贴到“系统推断”栏。

“它急了。”

赵启看着温叙两个字,写下:

【看见完整名字,会想直接结束。】

【完整登记名,不等于死亡前姓名。】

第二只证据袋里是封井申请单和调度单残角。

申请单签名栏被水泡开,只剩第一字上半部和第二字言字旁。调度单残角上,第二字右部像“午”,又像多了一短横。单看任何一处都不够。

纪含章把两张纸用透明板上下叠放。

第一字上半部与《归档员手册》扉页残字“温”相合。

第二字左部来自申请单的言字旁。

第二字右部来自调度单残角。

秦照夜在旁边写:

【言字旁 + 午部残形。】

赵启小声说:“许。”

他说完就把嘴闭上,像怕这个字自己跑进姓名栏。

秦照夜没有让他难堪,只把“许”写到“待验证字形”栏。

【候选字:许。】

【来源:申请单左部、调度单右部。】

【状态:字形候选,不得写入姓名。】

纸带没有灰印。

沈知白拿出白塔笔迹卡。

“温叙登记名的‘叙’,右部不是这个结构。调度单残角也不像叙。至少可以证明申请单签名不是温叙登记笔迹。”

韩墨补:

【白塔笔迹判断:封井申请人与原始下井名单登记名不一致。】

顾临川问:“能否判断为同一人改名?”

沈知白摇头。

“不能。只能判断为不同书写状态,或者不同姓名。”

这个限制必须写下。

第三只证据袋是旧班牌。

宋尧把空白班牌放在旁边,但没碰旧班牌。旧班牌来自第三班避险点,正面仍写温叙。背面有被刀尖刮过的痕迹。先前他们只看到第二字疑似“许”,还没有完整处理。

纪含章用干刷把煤灰一点点扫开。刷到“叙”字右侧时,木纹里出现一条浅沟。那不是原本的笔画,是被后来刻刀加上去的。

秦照夜把班牌背面对光。

“正面温叙,背面原刻被改。”

背面木纹里,旧字残痕被新刀口覆盖。新刀口组成“叙”,旧刀痕保留言字旁和午部。

马原写:

【证据三:旧班牌正面现名温叙,背面旧刻疑似温许。】

【作用:证明温叙可能覆盖旧名;仍需外部互证。】

纸带记录器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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