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初犯,改肉刑为劳役,这一条还得再分。”
扶苏用笔圈住帛书上的肉刑二字,案边堆着六郡送来的刑狱卷宗,最上面一卷写着黥面二十三人。
被黥者中,年纪最小的只有十五岁。
罪名是偷了官仓外两斗受潮的黍米。
李斯坐在对面,拿起那卷案册。
“官仓之粮再坏,也是官物,秦律罚得重,为的是防人跟着效仿。”
“那两斗黍米已经发霉,县吏原准备拿去喂牲口。”
“他依旧是偷。”
“所以孤没说无罪。”
扶苏翻出另一卷。
“罚他修渠三月,所得工钱扣去黍米价,再补官仓损失,足够了吗?”
“若他修渠途中逃走呢?”
“加刑。”
“再犯呢?”
“按原律。”
李斯将两卷案册并排摆好。
“殿下想给初犯者一次改过机会,臣不反对,可机会落到条文上,必须写清边界。”
?法o缝o法?
扶苏提笔记下。
自从被立为太子,他每日卯时进章台宫旁听朝会,午后处理民生与教育,司法卷宗则留到夜间。
嬴政给他的三处权柄看着温和,真正落手才知道,每一处都连着万千百姓的饭碗与性命。
民生出了差错,郡县会缺粮。
教育出了差错,学宫养出一群只会空谈的学生。
刑律改错一字,便可能多放一个恶徒,也可能毁掉一个原本能回头的人。
“先生认为,哪些罪不可减?”
“杀人,投毒,纵火,私通敌国,贪墨军粮,还有屡犯者。”
“盗窃也分轻重。”
“自然。”
李斯拿起笔,在帛书上添了几行。
“偷百姓救命粮,偷军械,偷水利木料,所害不止一家,不能以轻罪论。”
“若偷食物只为活命呢?”
“先查当地县吏。”
扶苏抬头。
“为何先查县吏?”
“朝廷设有赈粮,学宫又派农技官下郡,百姓仍饿到偷食,县中八成有人扣粮。”
“剩下两成呢?”
“好吃懒做,或赌输了家产。”
扶苏把这句也记进旁注。
“那便查明缘由,饥寒所迫者罚劳役,县吏若侵吞赈粮,按贪墨处置。”
“殿下准备减县吏的刑吗?”
“不减。”
“这便说得通了。?斯?守法?斯?”
门外小吏送来新整理的三十份案卷。
扶苏翻开第一份,里面是一名役夫逃役两日,被抓回后砍去左脚。
逃役缘由写得潦草,只说家中老母病重。
“负责审案的人没去查他母亲?”
“卷中没有。”
“证人呢?”
“也没有。”
“只凭役长一句逃役,便动了肉刑?”
李斯把案卷拉到自己面前,看过审案官署的印记。
“旧律量刑如此,地方官图省事,往往只问认不认罪。”
“脚砍掉以后,他还能服役?”
“不能。”
“朝廷少一个劳力,他家又少一个奉养老母的人,这刑罚到底惩了谁?”
李斯没有立刻接话。
他跟着嬴政以法治国多年,过去遇到这样的案子,先看的总是律条合不合。
昭昭创办医学科后,太医署把残肢者的生计做过一份统计。
受肉刑者多数无法再下地,家中若无余财,妻儿便跟着流落。
刑罚结束了,拖出来的苦日子却没有尽头。
“改成劳役两年。”
李斯拿笔划掉断足二字。
“服役地点安排在本县,每十日准归家一日,照看老母。”
扶苏看着他。
“先生比孤想得还宽。”
“臣只是不想让朝廷白养一个残废,再替他家发十年赈粮。”
“这话若让昭昭听见,她又要说先生嘴硬。”
“殿下可以不告诉她。?斯o嘴o硬?”
“她手里有各郡医疗册,瞒不住。”
两人核了整整一个下午,才把轻罪分出七类。
斗殴未致重伤,偷取少量财物,逃役有实情,毁坏官物价值不高,市集交易中初次缺斤短两,都可减去肉刑。
替代刑罚也不只劳役。
能赔偿者先赔偿,不能赔偿便按罪责服役,识字者可以抄录官册,不识字者去修渠筑路。
初犯记录单独封存。
三年内无再犯,地方选吏与学宫考试不再因此禁入。
李斯看到最后一条,笔杆在案上敲了两下。
“允许受刑者入仕,朝臣会反对。”
“只限轻罪,且三年无犯。”
“他们会说,官身必须清白。”
“一个十五岁时偷过两斗霉黍的人,三年后勤勉守法,为何永远不能参加考核?”
“贵族会借此攻击新法。”
“那便让他们来找孤。”
李斯抬眼看着扶苏。
过去的长公子讲仁厚时,总爱引经据典。
如今跟着昭昭办过几次学宫事务,倒学会了先拿账册与案卷堵人。
“殿下这句话,有几分陛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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