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1 / 1)

阿娘还说她是愣头青好忽悠,依我看呐,兴许连大伯母都不如她精明。”

刘坤也道:“难怪那边换了主都不出乱子,王氏嫁进刘家这么久,今日才知晓其脾性,当真深藏不露。”

胡月贞接茬儿道:“厉害有厉害的好处,如今晓得她的底细,日后行事就知道谨慎着些。

“可莫要学刘敬那小子,以为摔了丧盆就能到长房讨得好处,结果怎么着,人没了。”

刘俊华口无遮拦道:“这般精明悍利的女人,多半克夫。”

经他这一说,两口子同时看向他,后知后觉细想,好像真像那么回事。

因为按照传统的说法,女人若是强势很了,男人就压不住。

之前不清楚王玉筝的底细,还以为是个软柿子,打过交道才知道其中的厉害。

再结合她一进刘家才个把月,刘铭就被土匪绑了打得半死,回来没管几天就死了,不是克夫是什么?

再来就是刘敬那小子,当初给刘铭当孝子摔丧盆,以为能占到便宜,母子俩成日里往长房跑,这下不跑了,刘敬成了水鬼。

几人不由得面面相觑,一时有些怂。

胡月贞抚胸口道:“幸亏当时没让三郎去摔丧盆,我瞧着王氏年纪不大,说话又好听,觉着跟三郎挺般配的,还瞎想过哄来做儿媳妇呢。”

刘坤受不了她道:“你瞎琢磨什么,别祸害我们三郎,那般强势的妇人,三郎那软柿子,不知得被期付成什么样子。”

刘俊华也道:“爹说得是,漂亮是漂亮,但没几个男人吃得消,就三郎那天真的性子,还不得被她吃得连骨头都不剩。”

他们对老三刘俊生很有自知之明,若是让他去跟王玉筝接触,只怕对方三言两语就哄去连皮带骨吃了,就跟地里种的小白菜似的,可经不起她拱。

胡月贞彻底断了这个心思。

几人虽然私下里议论王玉筝,但不影响双方合作,该做契约还得做契约。

不过他们也警惕不少,先前总想着把手伸到长房,现在心思淡了许多,因为发现对方不是个善茬儿,不想搞得鸡飞蛋打。

那供货契约磨合了近十日才敲定下来,双方提前把话说明,亲戚是亲戚,生意是生意。

王玉筝的爽快也哄得他们高兴,因为直接预付了三十贯的定金,算是大手笔。

胡月贞高兴不已,虽然对方精明,但人家拿钱痛快啊,谁不喜欢这样的客人呢?

于是她对王玉筝的印象不停的反复横跳。

一会儿觉得她太过厉害怕被算计,一会儿又觉得她人不错,是个爽快性子合她的眼缘。

纠结得不行。

话说两家原本闹得势如水火,忽然听到合作起来的消息,令隔房宗亲诧异。

刘礼雄这支是妾室姜氏所出,安排行来算是隔房的二房。

姜氏生育了三子一女,刘礼雄排老二,老大则是刘礼国,手里也管着一处织坊,跟长房这边的规模差不多大。

以前刘敬就在他大伯手里做账房先生,刘礼雄两口子也在织坊帮工。

而在百日宴上闹事的刘俊义则是三房那边的人,他们这支是妾室曹氏所出。

曹氏也育有三子一女,这支的宗亲也是干的纺织业相关。

至于四房那边,暂且不论。

平时江会春跟刘俊义之母马兴兰走得近。

自刘敬淹死后,江会春时常唉声叹气,马兴兰也经常开导她。

在听说长房那边跟刘坤夫妇握手言和,并且不计前嫌合作生丝供货一事,两人不免发起了牢骚。

马兴兰啐道:“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江会春也觉得不可思议,“大嫂那般强势,岂能容忍这事?”

马兴兰:“她能管什么用呀,成日里躺在床上,连地都没法下,家里头哪里说得上话?”

江会春沉默不语。

在某一刻,她无比扼腕,倘若刘敬没出意外,或许就能等到入主长房的机会了。

秦妈妈被搞走,赵氏又中风瘫痪在床,孤儿寡母的,不正缺一个主心骨吗?

想到这里,江会春心里头愈发不痛快,马兴兰试探道:“不若咱们明日去看一看大嫂?”

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