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克威尔是“权力型“,他的整个存在都在宣告“我很强大“,七十五英亩的庄园、直升机停机坪、顶级安保,

格林斯通是“隐没型“,他的整个存在都在说“我不重要“,羊绒衫、麂皮鞋、不戴手表、在角落里喝茶,

但这种“不重要“本身,就是最大的权力声明。

因为真正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不需要让别人知道他站在金字塔顶端。

他就是金字塔本身。

林啸喝完了那杯矿泉水。放下杯子。走出了会场。

他没有跟格林斯通说一句话。

但他看到了他需要看到的东西。

开车回曼哈顿的路上,天黑了,长岛高速公路上的车灯连成了一条发光的河流。

林啸一边开车一边想,

格林斯通的演讲里有一句话,他一直在琢磨,

“不确定性中的确定性。“

这句话,如果放到法庭上,会是什么效果?

格林斯通在公开演讲中,对着八十个投资人,说他的基金的核心能力是“在不确定性中找到确定性“。

而他的律师在法庭上,会说他的总收益互换合约“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是“真实的交易“。

这两个说法,矛盾吗?

从字面上看,不矛盾。他可以说,“我在市场上追求确定性,但在金融合约中,不确定性是客观存在的。“

但从深层逻辑上看,

如果你的核心能力是消除不确定性,那你签订的每一笔合约,你都会尽一切可能去消除其中的不确定性。

你不会,也不可能,在你有能力消除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允许不确定性存在。

这不符合你的性格。不符合你的商业逻辑。不符合你的数学模型。

一个以消除不确定性为生的人,签了一份“据说有不确定性“的合约,

那个不确定性,是真的吗?

还是,被设计成“看起来有不确定性“的?

就像布莱克威尔说的,“用看起来合法的手段“。

格林斯通的版本,“用看起来有不确定性的合约“。

本质上,一模一样。

林啸的嘴角微微上扬。

他找到了他的法庭策略。

不是用技术细节来淹没法官,虽然技术细节是基础。

而是用格林斯通自己的话,他自己的商业哲学,来证明他的合约不可能有真正的不确定性。

用他的矛,刺他的盾。

六月初。

国税局正式向联邦税务法庭提交了对格林斯通资本管理公司和托马斯·格林斯通个人的民事税务诉讼。

欠税总额,含罚金和利息,

四十三亿七千万美元。

消息一出,华尔街震动了。

不是像布莱克威尔案那种“媒体爆炸式“的震动,那是一个科技公司,普通人关心。

格林斯通案的震动,是华尔街内部的,圈子里的,行业性的。

因为每一个对冲基金经理,每一个投行的结构性产品部门,每一个使用过总收益互换来做“税务优化“的金融机构,

他们看着这个案子,看到的不是格林斯通的麻烦。

看到的是,自己的麻烦。

如果法庭判决格林斯通的合约是“虚假交易“,那他们的合约呢?

同样的架构。同样的逻辑。同样的合约条款。

如果格林斯通倒了,他们全都会倒。

这不是多米诺骨牌,这是一整片骨牌阵,所有的骨牌都已经立好了,只要有人推倒第一张,

而林啸,正站在第一张骨牌面前,手已经抬起来了。

华尔街的反应是,迅速而凶猛。

格林斯通案的诉讼提交后四十八小时内,

三个游说团体,美国投资管理协会、美国证券业与金融市场协会、以及对冲基金标准委员会,分别发表了公开声明,“对国税局的过度执法表示严重关切“,“呼吁国会审视国税局对金融行业的调查权限是否过于宽泛“。

五个参议员和七个众议员,来自两党,发表了联合声明,“税务执法应当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应当被用作打击金融创新的工具“。

《华尔街日报》的社论版,连续三天刊登了关于格林斯通案的评论文章,其中一篇的标题是,“国税局正在杀死金融创新吗?“

金融创新。

林啸看到这个词的时候,差点笑出声来。

用合约来伪装税务性质,这叫“金融创新“?

那抢银行是不是也可以叫“金融创新“?

但他没有笑,因为他知道,这些声明和社论,不是写给他看的,是写给法官看的。

克伦肖的策略,已经从法庭内部,扩展到了法庭外部。

他在动员整个华尔街的力量,制造一种“舆论氛围“,让法官在做判决的时候,不得不考虑“判决的社会影响“。

如果法官判格林斯通败诉,媒体会说“国税局正在摧毁金融行业“。

如果法官判格林斯通胜诉,那一切照旧,什么都不会改变。

压力,不是直接施加在法官身上的,而是施加在“空气“里的,让法官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里都带着“三思而后行“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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