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 章 教堂(1 / 1)

平凡的尽头 李艺博 4339 字 3天前

这说来有趣,很多男人选择结婚的契机都是女朋友怀孕,无论生下来还是打掉,这都会勾起男人求婚的心思。

仿佛结婚是那部分男人心中的赎罪和补偿,用一个温暖安稳的家庭抚慰女人为他们受得伤。渣至晓飞这种浪子,也会收起心性老老实实的低下头去讨生活。

老陈在这场浩劫前,顺利转型成工作室,幸免于难。可赵总的处境却着实让我震惊,原本顺风顺水的他,不知为何欠下很多外债,连厂家的货款和员工工资都无力偿还。

起初还只是用他店里的东西抵债,后来渐渐开始转让店面,最后甚至整个人不翼而飞。

老陈压给他一万多的豆子全部卖了出去,但钱没有去向。老陈和其他债主建了一个追债群,大家的情况都一样,压给赵总的货物全部售罄,也还是结不清货款,群里居然还有赵总原本的客户说赵总曾经张口向他借过钱。

赵总平时没什么不良嗜好,除了抽烟便是钓鱼,这两样都不至于让他落至这般田地。

晓飞说他最后一次见赵总时,赵总瘦得不成人样,脸色苍白,双眼深陷,额头起了一些斑块,身上还有些奇怪的香味。晓飞怀疑他碰了些不该碰的东西,可终究也只是猜测,没人说得出真实缘由。

我初到上海时,赵总与我的交谈原来已有征兆,恐怕那时他已身处窘境。我唏嘘不已,在我的印象里,赵总一向很仗义,虽然透着些小生意人的奸诈,也算得上磊落。

我眼见他一路从打工变成小老板,生意蒸蒸日上。却不想一年都不到,他负债累累成为众矢之的,在人们口中变为另一幅嘴脸。

三个月就足够让一切都物是人非,沧海桑田如何曲折也都不能算作离奇,人生一世不过如此。

于欣欣给晓飞打电话查岗,老陈坏笑着嚷嚷要带晓飞去找俄罗斯大妞。晓飞白了他一眼,躲到远处,老陈便与我谈起他们两人的事。

一切并不如晓飞所说那么顺风顺水,他和于欣欣不久前曾在老陈店里大吵过一次。缘由是晓飞家里拿了四万块给他们买些婚礼首饰用品,结果于欣欣的信用卡里欠了三万多还不上,晓飞用这钱帮她添了窟窿,导致婚礼首饰一切从简。

两人都对家里隐瞒了经过,结果招来两家家长的不满。于欣欣家觉得晓飞家没有诚意,晓飞家则认为于欣欣家未免太贪。两人因为此事险些闹翻,一度扬言要取消婚礼。

这些琐碎事都在情理之中,我没有老陈那么关心于欣欣究竟把这三万多花在了哪,又为什么和晓飞在一起。

我只是对晓飞的蜕变感到意外,怀疑自己眼前的这个人究竟是不是当初换个姑娘换张床的洪晓飞?

爱一个人可以为这个人改变这么多,我说不好在晓飞身上是好是坏,我仅是隐约觉得他有些陌生,却不敢做任何猜测做任何定论。

我很怀疑,做了音乐烤吧的前厅经理,却还是请了假来参加咖啡比赛,晓飞割舍了多少?还能再割舍多少?

晚上晓飞和老陈继续为比赛做准备。他们的标间是无窗的,在墙壁上假模假样地挂了一副窗户的画。

我陪他们做了几轮杯测觉得屋里很闷,便打算独自出去走走,他们问我去哪?我说去找俄罗斯大妞。

快捷酒店离圣索菲亚教堂不远,我来过几次,都是在夏天。教堂的广场上有很多白鸽,被来往游客喂得很肥硕。

这是它们的工作,吃饱了被吓一吓,一同飞起来供人们拍照。不晓得飘着雪的冬夜,它们还在不在?

哈尔滨的冬夜很冷,不是上海那般的阴冷,冷得不彻骨,却剥皮。落地前我以为哈尔滨和吉林没有多远,温度也不会差太多。谁知越靠近中央大街,越靠近松花江越是冷得夸张。

夜里十点,圣索菲亚教堂开着暖色的灯。周围很吵闹,没多少游人,声音是摊贩和宾馆的广播喇叭传出得。那感觉像是自己走进了菜市场,和广场中央不高大却依旧庄严的教堂格格不入。

教堂周围很冷清,没有人,也没有鸽子。我抬头向教堂高处仔细观望,看见几个圆润的身影贴着窗沿缩成一团,一动不动。

我没有拍照留念的习惯,只喜欢坐在一旁静静看着。在广场旁的小摊上买一串硕大的草莓冰糖葫芦,我冻得浑身发抖,还是在长椅上坐下,伴着牛肉面店机械化的吆喝声,望着这个不大像地标的地标建筑。

那草莓冰糖葫芦很奇怪,外面裹了厚厚一层糖,被冻得拔牙,咬下来便是一整块,嚼两下粘牙得很,一口下去没吃到一点草莓。

我不喜欢那层厚厚的糖衣,便找了个垃圾桶把糖衣都咬下吐掉,花二十五块吃一串冻出冰碴的牛奶草莓。

说不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很喜欢这样安静的坐在一个有趣或者好看的地方,呆呆地望着,什么也不想,让脑袋放空。这让我很轻松,感觉自己远离喧嚣,也远离烦扰。

一个老头拄着拐棍步履蹒跚挪到我身边,坐在长椅另一旁。他戴着厚厚的围巾遮住脸,只露出眼睛。

他也呆呆地望着圣索菲亚教堂,围巾里透出的哈气在围巾外变成水珠,随着他呼吸来回颤抖。

他气喘吁吁地问我:“小伙儿,就你自己啊?”

我说:“是啊。”

他说:“我老远就看着你,这么晚不回家,在这卖呆儿,看着还怪孤单的。”

我笑笑:“哈哈,这年头谁不孤单啊?不都是装得不孤单?”

他也笑起来:“哈哈哈,那也得装装呀。”

我说:“你说得也对,那也得装装。”

他喘了几口,说:“装着装着,这一辈子就过去了。能装一辈子,就是本事。”

我说:“总有没观众的时候,不如就接受了。”

他大笑几声,拄着拐杖颤巍巍地站起来,向马路那边缓缓走去。我也扔掉竹签,起身回宾馆。从外面进房间,我耳朵胀得难受,两手麻酥酥,像是浑身的血管都要爆了。

我靠在床边点起香烟,一眼看到夹在行李箱角落的粉色大象。我起身把它拿出来想要扔掉,但一阵香水味散到我鼻子里。

我走到垃圾桶旁停住了,脑子里一帧帧闪过的,都是她的笑脸,时至今日,那笑脸不再让我心头一暖,反倒使我鼻子一酸。

她曾说要把衬衫给我邮回来,我说我不要了,扔了吧。我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扔,还是仍然留着。可我知道,我不想再看见那件衬衫,起码不是在快递包裹里看到。

我在哈尔滨呆了四天,看晓飞和老陈的比赛,去路边摊吃烤冷面,排队尝锅包肉,在中央大街吃马迭尔冰棍,每晚去圣索菲亚教堂发呆。晓飞和老陈的成绩都不大理想,他们也不在意,毕竟是小比赛,当做旅游了。

不时,我会回想起我在外流浪的这一年。我发觉自己很爱这种感觉,甚至爱那种人在他乡的无力感,爱那种爱而不得的酸楚。

这一切我都能接受,这一切都是美好的故事,哪怕眼下我依旧孤身一人,不知去向何处,也不过和出发时一样。

一场空也好,瞎忙活也罢,我就只留下了这些故事,得到这些答案,我仍然迷茫,我欣然接受,这是自由的代价,我似乎承担得起。

告别晓飞和老陈,我吃了一顿春饼,就着香辣肉丝,就着熏酱拼盘。车站附近随便找来的一家小店,却比那些排着长队旅游必吃的东西好上千百倍。

马迭尔不是哈尔滨,锅包肉也不是哈尔滨,这家小吃部才是真实的哈尔滨。吃完起身离开哈尔滨,同我出发时一样,我毫无目的,在火车站买了一张马上开车的票,去往盘锦。

这次的乘务员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脸,她的笑容很僵硬,却也很符合服务标准,操着十分烦躁的口气说最礼貌的服务用语。

不过键盘上的回车键和其他地方一样可怜,总是逃不过被人无情敲打的命运。我不打算在盘锦落脚,也不想在年前再找份工作,我只是想四处走走,不愿回家听家里人唠叨些陈词滥调成功之道。

哈尔滨到盘锦的动车只有四个小时,时间很好,一点多发车,五点多到,下车就是晚饭时间。

不过车上的人似乎不这么想,我人生第一次见到有人坐动车也打包两个菜一盆辣炒海鲜喝起来。

两张邻座小桌板摆了许久也不舒服,却也仍没拦住两个人抱着打包盒开啤酒。我左边座位的大姐一边脱鞋盘腿捂脚,一边小声嘀咕:“吵吵吧伙的!没素质!”

我右边的小男孩看了看隔壁,又看了看大姐,眯眼叹了口气,戴上耳机闭目不语。

大哥们的酒喝了整整四个小时,下车前收好所有垃圾自己带走。大姐的脚也捂了四个小时,捂完左脚换右脚,临行前还不忘瞥他们一眼不屑地补一句:“呲,装模作样的,都吃一道了!”

男孩没等下车就把烟叼到嘴里,拿着火机一副巴不得跳车出去的样子,谁也不再去看。

我隐隐看到另一个阿飞诞生,独自踏上旅程,沉默不语,碰到志同道合的人才会肆无忌惮。他觉得很烦,不愿与周遭有关,却偏偏活在周遭里企图寻找一块角落。

五点多,天色擦黑,盘锦站在灯光中像是上海滩时代的某个夜总会,大富豪,百乐门,乍一看透着浓浓的风尘味。

橘色的墙壁,两旁留出两块白色长条,仿佛再过两个小时就会挂上两块红布,写上今晚献唱的头牌。

我在大洼区落脚,找了间快捷酒店放下行囊去见一个熟人,她约我在泰山中路的一家小烧烤店碰头。

我大学毕业后便再也没见过她,假如不是碰巧来了盘锦,或许依然不会相见。我想付翔再见到她大概会唏嘘不已,那个当年让好几个男孩同时为她争风吃醋,酿成包夜事件,样貌清纯的外语系姑娘,青春已不再,脸上被浓浓得化妆品掩盖着,如盘锦站一般,透着岁月冲刷出的风尘气。

她穿着藏蓝色的长大衣,里头是黑色长领毛衣,戴着一顶贝雷帽,手肘挎着一个香奈儿手包,中指上卡着一颗钻戒。

身材依然曼妙,却不再是当年那般透着青春活力的美。如今她是半熟的少妇,眉宇间尽是说不出的半推半就欲擒故纵,就算她和我一样,才只有二十六岁。

她与我寒暄了几句,便问起付翔。她说付翔是她最难以忘怀的男人。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因为自己从头至尾都没能套住付翔的心。

她说付翔就像是微风,他会拂过你,再吹去别的地方,你可以喜欢他,却永远不可能拥有他,风停了就不是风了。

她从手包里拿出一个一次性防风火机,我把烟递给她。她笑着摇摇头,说自己不抽烟,那火机是付翔的,大学和她开房时落在宾馆里被她收起来。

我问她那么喜欢付翔为什么还同时交那么多男朋友?她说她只喜欢征服那些男生,让他们满足自己,不管是钱,关心,妒忌还是身体,她知道那些人这辈子都不会忘记她。

但付翔不会给她这些,付翔要得是她去满足他,她乐意这么做,却不会一直这么做。就好像她从那些男生身上要这些东西,她不会感动,也不会回报什么。

她说得云淡风轻,让人分不清自己听到得究竟是爱情故事还是渣女独白。她毕业后依然如此,同时交很多男朋友,满足她的各种需求。

她没有结婚,中指上的钻戒,手里的香奈儿手包,手腕的江诗丹顿手表都是一个有家的中年男人买给她的。

她直言不讳那个四十八岁的男人在包养她,给她买了房子,买了车,如果她为他生个孩子,他还会给她一些公司股份。

她不在乎那男人有家,也不想和他结婚,偶尔吵吵,逼着他离婚,不过是想要些钱。

那男人的老婆找人调查过她,她索性直接与他老婆见面,开诚布公的交谈,向他老婆保证绝不会干扰他们的婚姻。

至于那男人爱谁,要给谁钱,与她无关,他如果不愿意,自己一毛钱也拿不到。

他老婆并不在乎这男人究竟爱谁,要得不过也是钱,闹一通了不起就是离婚分家产,不如名正言顺的假装什么也不知道,继续挥霍下去,这年代有什么好想不开的?